保障群众利益 破解办证难题 济宁市“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走在全省前列
本报记者 王粲
今年以来,济宁市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之一,纳入市对县综合考核,进一步创新办理方式,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集中发力全力解决。据悉,全市需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202592户,截至11月底,已化解19.87万户、完成比例98.10%,居全省第一位。
实行并行办理 群众利益优先
并行办理即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向建设单位追溯法律责任完善手续并行办理,按照项目主体认定、责任主体申请、主管部门会签、政府审查批准、工作事项移交及备案的化解处置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切实做到将不动产登记与土地、规划、竣工备案、消防验收等问题的解决同步实施。
2020年9月份,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济宁市处理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意见》,就化解范围、内容和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1月份,又印发了《济宁市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济宁市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排查梳理、建立台账、精准交办、限时办结、督办通报、销号管理”全链条闭环式问题化解工作机制,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分类处置,制定针对性措施,依法稳妥有序化解。
此外,济宁市坚持“三先三后”、“三个分开”、“三应三尽”原则,在优先保证群众利益、先给群众办理产权证的同时,再向开发企业开展税费追缴、依法补办手续、责任追究等工作,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购房群众强烈的办证诉求,大大缓解了因“难办证”而诱发的社会矛盾。
全面简政放权 确保快速拿证
针对面广量大、矛盾突出的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济宁市按照“权、责、利一致”的原则,全面实现化解问题权力下放,市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刻制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专用章,并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同步处理土地、规划、住建、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推动问题化解提速提效。
针对历史久远、问题复杂的老旧小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状、敢于担当、化解问题”的原则,应用城市规划沿革资料、第三方鉴定或评估、国有资产审计等各种方式进行分析,出具与许可文件具有等同效力的说明、证明文件,较好地解决了老旧小区无法办理完善审批手续问题。此外,各相关部门通过约谈、联合惩戒、建立“黑名单”、启动立案审查等形式,强化司法作用,形成震慑效应,化解进度明显提升。
实行数字赋能 提升服务效能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济宁市创新推行“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在交地、交房时即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从源头上杜绝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产生。
同时,市财政专门列支4794万元,2020年12月高标准完成了济宁主城区权籍调查工作,建立了权籍信息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加强数据和信息共享,规范住房产权登记流程,及时公告已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名单,引导群众及时申请登记办证。不动产登记中心主动靠前服务,将登记、征税窗口前移至楼盘交付现场,购房人只需现场提交备案确认的合同及身份证明材料、缴纳税费后,即可当场受理、即时领取到纸质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了“交房即办证、现场即领证”升级服务。
据悉,截至目前,济宁市新办理交地即办证项目771个,交房即办证项目49个,28103户业主率先享受到了“交房即发证”便民利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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