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食堂 “大民生”

济宁日报 2021-10-18 08:42 大字

本报通讯员孟洁

为了解决社区孤寡、独居老人吃饭难的问题,今年以来,兖州区酒仙桥街道在东苑社区打造试点,成立以党建引领、社区主导、爱心企业运营的“幸福食堂”,专门为社区独居、孤寡及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营养餐,以此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互助养老服务。

食堂虽小,反映的却是大民生。今年以来,酒仙桥街道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贯穿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按照年初制定的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幸福食堂建设,让老人们在家门口真正实现“食”有所依、老有所“乐”。

在东苑社区的幸福食堂,一到中午12点,一份菜品丰富、营养均衡的饭菜就会摆在83岁的周秀兰老人面前。因为儿女不在身边,吃饭曾一度是她最大的忧虑。而现在,一天三顿饭13元,汤随便喝,比自己买菜做菜都省钱省心。一年时间,“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在群众身边蓬勃开展。

今年年初,街道党工委书记到周秀兰家走访,发现老人家里没有开火做饭,他担心老人的吃饭问题,只是给油、面和钱,老人能吃得上、花得了吗?能不能想个办法解决吃饭问题?针对小区老年人多、铁路退休职工多、居家餐饮不方便等问题,一场新时代文明实践“幸福食堂”建设工作在东苑社区展开试点。社区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改造契机,拆除十余处临时建筑、违章建筑,腾出部分建设用地,着力打造百姓食堂等便民场所,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小区居民提供吃饭便利。

这是幸福食堂的雏形。自2021年1月投入运营以来,东苑社区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制定制度予以规范,将高龄老人、退伍军人等特殊群体统筹纳入幸福食堂的优惠服务范围。截至目前,在幸福食堂就餐人员达1260余人。

建成是第一步,用得好是关键。酒仙桥街道积极探索幸福食堂更富有效率的运行模式。以东苑社区为例,在食堂建成之初,经社区“两委”研究、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同意,引入山东福寿乐和居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运营服务。

为了推进幸福食堂规范化运行,社区出台了《幸福食堂管理办法》,对组织管理、食品安全、财务管理等予以规范,并尽可能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一起建设幸福食堂,确保其可持续。

对于幸福食堂的运行费用,采取分级负担方式保障,原则上由区级配套一部分,街道、社区免租金代补助,采取市场化运作,设立了幸福食堂共管账户,将企业盈利的15%用于社区基础设施提升。有了幸福食堂的保障,独居、孤寡及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在一天13元的基础上,就能吃上热乎的饭菜。

为提升饭菜质量、保障食品安全,街道市场监管所、民政办还不定期对幸福食堂的卫生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确保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考虑到退休职工、孤寡老人除了吃饭难,还面临生病时就医难、娱乐项目少等问题,东苑社区规划建设集为民服务、物业服务和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着力打造功能齐备“一政两商多中心”的党群服务网络,畅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政”是服务大厅和社区居委会办公场所,面积300平方米,主要承担社区党务、政务、事务等为民服务事项;“两商”分别是“幸福食堂”和“便民超市”;“多中心”囊括了物业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诊疗中心、老年大学、文体中心等,面积1700平方米。社区居民来到这里,可以共享一站式办事、购物、点餐、家政、康养、托老托幼、休闲娱乐等优质快捷服务。

“幸福食堂、娱乐活动室和日间照料中心都在一栋楼里,居民在棋牌室、舞蹈房等文体中心娱乐完,饭点直接到一楼幸福食堂就餐,确保不出楼就能满足生活需求,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东苑社区党委书记刘震介绍。

离家不离社区、离亲不离感情。如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已经成为老人们就地抱团养老的乐园,“日托夜归”式的养老模式最大化地提升了老人的幸福指数,老人开心、子女放心、政府省心,实现了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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