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明创建路上留下更深的足迹 本报评论员 满涛
去年11月20日,是值得济宁人民引以为荣的日子,历经六年矢志不渝、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最终以全国第5名、全省第1名的优异成绩,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光荣称号。光荣犹在眼前,而我们已踏上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新征程,仰之弥高,行之弥远,志之所向,虽远必达。
与金灿灿的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相比,六年的辛苦与汗水,其更大价值在于凝结成了干字当头、“钉钉子精神”、大考之年、长效机制、绣花功夫、问题清单、网格化管理、路长制等一系列关键词,引领党员干部群众不断提高认识、提升境界、拉高标杆,对待文明创建乃至一切工作都更加精心,解决问题更加精准。也让斑马线前礼让行人、遛狗也要讲文明、光盘行动、文明旅游等文明行为日益成为市民的生活习惯。可以说,文明城市创建,不仅给济宁带来了看得见的变化,更是厚植了社会文明的土壤,影响极其深远。
新起点、新征程、新作为。文明是没有终点的远行,是一代代人的接力远征。在2021年初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创成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上,开展“提水平、创标杆、树典型”行动,向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新目标发起新的攻势,以一流的标杆引领打造全域化、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升级版”。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基础上的延续,又有着更为丰富的内涵。
内涵之一,必须坚持“内外兼修”,更大力度提升功能品质,加快实现美丽宜居水平新跃升。文明是城市的灵魂,城市是文明的载体。要继续做好城市建设完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既要注重外部形象的精雕细琢,又要注重城市日常的精细管理,加快建设宜居、绿色、包容、智慧、人文城市。聚力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聚力提升交通枢纽功能,聚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让市民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内涵之二,必须坚持价值导向,更大力度提高市民素质,加快实现社会文明程度新跃升。要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城市文明。要大力弘扬志愿精神,让志愿服务成为彰显城市文明的一张名片。要持之以恒抓好群众文明素质提升,严格管理不文明行为,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十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和“随手拍”等活动,加强交通“岗长负责制”,推动“礼让斑马线”成为广大市民的行为自觉。要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延伸到农村一线,启动新一轮乡村文明行动。
内涵之三,必须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更大力度提高民生水平,加快实现群众幸福指数新跃升。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以党建为统领,更大力度推进共建共享,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善于汲取民意、集纳民智,将创城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幸福工程、满意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养老等工作上下苦功夫、硬功夫,打造群众满意的幸福之城。
这些内涵与以往创城的要求相比,在难度、广度、深度上有着本质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绝不能止步于当前,绝不能满足于当下,必须着眼于更高的目标、更高的理想,拿出更硬的作风、更强的措施,自我加压、埋头苦干,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文明的路上留下更深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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