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34家药店入选省级放心单位

济宁晚报 2021-08-30 07:30 大字

本报记者宋娜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济宁市34家药店被审定为2020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了济宁市药品零售消费环境安全度。

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省药监局开展的“放心消费在山东”创建活动,坚持好中选优、突出亮点,全力培树一批诚实守信、勇于担当、引领行业、奉献社会的省级放心消费示范药店。

在药店自愿申请、自查申报,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查核实,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省药监局审核抽查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定,济宁市34家药店被审定为2020年度山东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以优化药品零售消费为着力点,从严要求、从细管理,以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为基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营造良好的药品零售消费环境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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