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济宁晚报 2020-10-28 13:26 大字

邵广旗: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刚与被执行人济宁市任城区民政局、第三人邵广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任民初字第4492号民事判决书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8民终5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将你持有的位于济宁市任城区仙营办事处刘庄小区第34号楼4单元5层西户房产所涉产权证书交到本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逾期则声明作废。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7日

新闻推荐

债权转让送达公告

牛政、田忠东、陈达、田忠军、刘运书:依据2020年3月31日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田益铭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我...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