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文明养犬 共建美好家园

济宁日报 2020-06-30 07:52 大字

本报记者唐修岳

近期,随着城区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引导、规范市民文明养犬,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端午假日期间,记者来到位于城区核心地带的百花公园。该公园以其优美的环境、完善的服务功能吸引众多市民来此休憩、健身,其中不乏养狗人士携带爱犬到公园遛狗。随着宠物狗数量的不断增加,随地便溺、扰民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公园环境和城市文明程度,也给其他市民带来困扰。

“我不反对养宠物,但是携带宠物出户游玩必须牵绳,这不仅是宠物主人素养良好的表现,也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一份保障。”家住百花公园附近的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身边亲友也有养宠物的,随着《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他们及时给宠物完善了各项手续。她希望大家积极贯彻《条例》内容,促进城市文明加快提升。

临近傍晚,带孩子外出散步的秦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表示,由于孩子年幼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面对未牵绳的宠物突然冲撞容易发生危险。对此,他呼吁爱犬人士在携犬外出时务必牵绳,这样不仅是对旁人的一种有效保护,对爱犬而言也是一种积极的管理措施。

当日,记者采访市民共12名,多数对养犬行为持积极态度。“在规范养犬的同时,应对遗弃犬只的现象给予惩戒,有关部门及时收养流浪犬只。这样管理与服务并行,更有助于推动市民自觉文明养犬。”采访时,一位市民提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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