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开启“生态环境保护 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

济宁日报 2020-06-24 06:46 大字

近年来,济宁市按照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积极探索“互联网+环保”新路径,通过环境监管执法和济宁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逐步融合,在非现场执法环境监管领域开拓创新,建立“线上千里眼监控、线下网格员联动”,并通过与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结合,开启“生态环境保护非现场执法”工作新模式。

为适应疫情防控形势,积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济宁市制定了《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对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推进精准执法、科学治污。对正面清单前五类企业,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监管,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对正面清单第六类企业,以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执法方式为主,列入“双随机一公开”一般监管对象,减少抽查频次,真正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充分运用智慧监管平台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视频监控、分析应用等功能,丰富智慧监管手段,实现精准执法、科学治污。当发现企业点源超标和区域环境质量异常时,智慧监管平台将第一时间向企业责任人推送告警短信,提醒企业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持续超标,减少执法人员介入,实现了超标预警线上闭环处理,线上跟踪转办、督办。执法人员根据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对异常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历史数据、反馈报告等资料发掘线索,适时开展现场执法。

建设工业企业环保用电智能监管系统,通过企业生产和治污设施用电量的变化,精确查找环境问题,并通过告警及时提醒企业负责人发现和处置问题。对告警频繁的企业,建立负面清单,提醒执法人员重点监管,实现精准执法,有效实现了对企业环保设备运行状态的全天候、全过程监控。

智慧监管平台通过接入监控视频,对各行业部门面源和无组织排放源进行实时监督,将重点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建筑拆迁工地全部纳入监管,实时掌握施工、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告知执法人员及时处理,增强了监管灵活性、机动性。

充分利用智慧监管平台环境执法大数据分析,科学建立执法监管正、负面清单。监管系统可查看处罚企业的点位分布位置和被处罚次数,当某企业被处罚1次为黄色,被处罚2次为橙色,被处罚3次以上则显示为红色。执法人员根据大数据统计,将多次被处罚的企业纳入负面清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同时根据全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

在一线执法现场中,针对高架源、建筑工地、非煤矿山、河湖水面等巡不好、看不清、辨不全的重点执法对象,执法人员启用具备高空环保监测模块系统的无人机大范围巡查,为快速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提供视频影像证据及线索。

通讯员张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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