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条意见推动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本报济宁讯(记者徐斐通讯员刘淼轩庆水)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推动各类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该局出台20条意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重大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服务保障。
根据意见,在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因防控和治疗新冠肺炎建设的医疗卫生设施和药品、医疗器械等所需用地,允许先行使用,疫情结束后需要永久用地的,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县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报市级备案,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科学合理安排应急疫情防控项目选址,符合土地规划、城市规划,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同时,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别成立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专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个班子成员联系1至2个挂图作战指挥部,对重大项目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实现重大项目“一班人马服务”、受理反馈“一个口子进出”、卡点攻坚“一套流程到底”。针对市挂图作战一级星标项目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关注项目,整合市县力量、要素资源,确定堵点卡点解决途径和责任单位,跟踪落实情况,直至问题解决。协调对接发改、工信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审评价、面积核定,建立急需用地重大项目储备库,实现精准用地保障。按照“项目指标化、精准化”政策要求,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外资项目、四新经济项目等投资大、效益高的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省级“点供”、专项指标。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空闲土地,2020年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5万亩、闲置土地3500亩、农村闲散土地8000亩。建立重点项目服务绿色通道,实施规划评审、用地报批24小时“不见面、不打烊”线上服务,批次用地3个工作日、单独选址项目5个工作日办结。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包括非煤矿山、矿山治理修复、采煤塌陷地治理、春季造林绿化等项目),引导指导建设单位积极主动筹备开工复工,分别编制非煤矿山、矿山治理修复、采煤塌陷地治理、春季造林绿化疫情防控实施导则。引导企业细化应急应对预案,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提前准备防疫物资,严格实行复工复产审批制度,落实“三大员”( 监督员、卫生员、采购员)制度,对非煤矿山、矿山生态修复等企业项目实施远程监控,确保开工有计划有预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市、县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调整开门时间,编制落实不动产登记疫情防控导则,合理安排登记网点和服务时间,实行窗口工作人员轮值上岗,为群众提供安全服务。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企业、人群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积极开展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预约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掌上办。
新闻推荐
近期蔬菜价格偏高,虽然有节日因素,但异于往年主要是疫情影响所致。国务院相关部门发文要求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做好农...
济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济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