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引导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 今年拟为企业增强引导资金70万元

济宁晚报 2019-07-18 10:37 大字

本报记者 宋娜

日前,记者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2019年济宁市组织4家企业申报2018年度奖励资金,拟为企业增强引导资金70万元,目前申报材料已报升级主管部门。

企业直接债务融资是引导支持企业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的重要融资工具。目前由国家发改委主导审核批复发行,有16个企业债券品种,其特点为企业债券发行期限长、固定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公开透明等。

近年来,济宁市为改善中小企业的债券发行环境,为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申请引导奖励,不断增强公司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8年,济宁市共为4家企业申请省2017年度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46.3万元。

据了解,去年山东省出台直接债务融资引导奖励办法,重点扶持发行相对困难的中小企业,并专门设置创新奖,对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绿色金融发展、乡村振兴等攻坚行动的创新产品进行专项奖励,增强创新发展动力。现阶段,省对债券发行企业的奖励标准为:国有企业(中央、省属国企和各级政府融资平台企业除外,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以上年末银监会发布的政府融资平台名录为准)发行债券,按不超过当年累计发行金额的0.01%进行奖励。民营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名录中的企业除外,具体以最近一年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名单为准)发行债券,按不超过当年累计发行金额的0.02%进行奖励。

济宁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宁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