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联合褒奖 失信联合惩戒 济宁市建立国防动员领域信用“红黑名单”

济宁日报 2019-06-22 10:01 大字

本报济宁讯 (通讯员张印东徐金书)日前,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济宁市国防动员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填补了济宁市社会诚信体系缺少国防动员领域内容的空白。通过信息公开、资源共享、行政奖惩、市场激励等方式方法,着力构建国防动员领域诚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营造“巩固国防、人人有责,建设国防、人人尽责”的社会氛围。

据济宁军分区动员处范广强介绍,为建立健全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体系,根据《国防法》《兵役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系列法律法规,结合济宁实际,军地联合制定国防动员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坚持军地推动、社会共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依法依规、保护权益,问题牵引、重点推进。围绕国防动员领域重点建设内容,采取发布国防动员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发挥导向示范作用,推动解决国防动员领域失信问题。

《规定》适用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履行国防义务条件、具有履行国防义务能力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规定》还附有《国防动员领域诚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情形认定》《济宁市国防动员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信息报送表》《济宁市国防动员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信息报送表》。从征兵、民兵调整改革、民兵训练、国防教育、人防建设、交通战备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领域,严格规范诚信行为和失信行为的情形认定及工作流程,具体明确市、县两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主管国防动员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每半年在“信用中国(山东济宁)”网站发布国防动员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实施诚信联合褒奖和失信联合惩戒,从而在孔孟之乡、运河之都济宁市形成全民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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