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发布 34家单位引进124名优秀人才
本报记者 曹俐
日前,济宁市发布《2019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二批“优才计划”公告》,共有34家市属事业单位引进124名优秀青年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引进程序:
报名时间:
5月30日9:00-6月4日16:00
报名网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jining.gov.cn/)
引进范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016至2018年度全球TOP200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需要注意的是,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考试形式:
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先组织面谈,根据面谈结果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组织面试。
面谈、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说课试讲等多种形式。面谈结果作为进入面试范围的资格条件,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组织实施部门可根据报名人数、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连续或间隔组织本部门(单位)的面谈、面试。
面谈结果、面试成绩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主管部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批准备案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进入市属“优才计划”面试环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市直或县(市、区)直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可由市、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调剂安置到其所属空编事业单位。
服务待遇:
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试用期满,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后,在全市范围内优先予以调任。
医院、科研院所、市属学校引进人才,享受济发〔2018〕20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待遇,即: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市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3年内在济宁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财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对全球TOP200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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