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不悔改:被拘留

济宁日报 2019-03-13 08:32 大字

人们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汲取教训,认真掂量违法所付出的代价,可驾驶人王某却抱有侥幸心理,故戏重演,结果还是被经开区交警查获。

为坚决打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勤务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强化措施,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严管态势。近日,市交警支队经开区勤务大队在辖区内呈祥大道与嘉城路交叉口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专项整治中,一辆面包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经检测,该驾驶员属于酒后驾驶。据悉,驾驶员王某在济宁打工,与朋友吃饭喝酒时,忽然得知其妻在家中与人发生争吵,便急忙开车返回家中,不想回家途中被经开交警查获。经核实该驾驶员属于二次酒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人被处罚款、行政拘留并吊销驾驶证。

酒后驾驶严重危害着道路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希望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文明行车,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通讯员徐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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