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司法局“四个结合”助力环境保护
为营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良好法治氛围,兖州区司法局结合职责职能,突出重点,采取“四个结合”,助力环境保护工作。
结合“法律六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兖州区已将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兖州区2018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内容。6月5日前后,兖州区司法局积极组织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等深入开展多种“环境保护”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大型主题法治宣传活动1次,环保法治讲座2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极大提高了全区的环保法律意识。
结合普法平台,拓展环保宣传阵地。牢固树立“互联网+”的法治理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法治兖州”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媒体,以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展板、社区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大对《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方便群众线上线下快捷地学习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结合法律服务,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选拔精通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专业律师,成立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团,积极为绿色发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加大环保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对群众因环境污染遭受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指派优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环保纠纷。完善环境保护矛盾纠纷预案预警、排查调处等制度规范体系,积极开展涉及环境保护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限期调处。建立调解组织与法律援助中心协作联动机制,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通讯员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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