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百姓有房可住
■本报记者梁琨鲍童
有个温暖的家,有一套住房,是城市中很多人的梦想。三月上旬,2018年度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自启动申请以来,有不少市民来电咨询,今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房源情况如何,较往年有何变化?又有哪些人员可以进行申请?
这3类人群
可申请公租房
“听说能申请公租房,就立刻过来咨询,想尽快租到房子,改善居住环境。”任城区观音阁街道前铺社区居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几年前,他跟爱人下岗了,经济条件一直不宽裕,“我们家住房就五、六十平米,但却挤了三代、六口人。儿子刚结婚,如果这次公租房能申请下来,正好让他夫妻俩有自己的房子住。”李先生告诉记者,得知可以申请公租房后,他就立刻前往社区服务中心了解情况,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经过工作人员简单了解情况后,李先生接过了社区工作人员递给他的公租房申请表,开始填写自己的基本情况。“有一辆价格在2万元以下的二手代步车,他现在所居住的房屋是当年父母的房改房,有50多平米,自己名下没有房产……”社区工作人员仔细审核了李先生的基本情况后告诉他:“你的情况应属于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提交公租房申请。我们社区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后汇总至街道,再交由区级住建、民政等部门进行细致审核。”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这类人群中,还包括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市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部工作人员介绍,另外,根据《关于2018年度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通告》要求,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这两类群体,也可通过用人单位到所属住房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据观音阁街道前铺社区的工作人员介绍,因为在这个社区中有金梭、樱花、山推一宿舍等老小区,住房面积很多都在40至50平米左右,很多居民三代人、甚至四代人居住在一起,并不清楚自己能否申请公租房。对此,市房产管理局保障性住房管理部工作人员解释道,有意申请公租房以及住房租赁补贴的市民群众,家庭人员构成情况并不是指户口本上的人口数量。申请公租房中所说的一家人,指的是夫妻双方以及未婚子女,如果子女已经结婚成家,则子女及其配偶就算另一家人。“有些符合条件的家庭因对自身情况判断不清,而无缘公租房,所以提醒大家如有疑问可向相关部门咨询。”该工作人员补充说。
近1000套房屋
用于实物配租
“今年共有3处小区、近1000套房屋,可用于公租房申请。经过层层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顺序摇号,中号家庭拥有两次选择权。”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中号家庭因工作、生活等确定放弃中号资格的,需向市房管局提出书面放弃申请,参与下轮摇号。“连续放弃两次的,取消公租房配租资格。”该负责人强调说。
针对人们关心的公租房租赁价格问题,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济宁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以同地段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确定。“但是,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租金交纳标准也各不相同。”该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中等偏下收入足额收取,低收入按公租房租金的50%收取,城市低保的住房困难家庭则按35%收取。
公租房数量有限,并不是所有提交申请的居民都有可能申请到公租房。但即便申请不上,部分家庭也可享受住房福利。“公租房是实物配租,还有一种福利是住房租赁补贴,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也可选择自己租赁社会上的房源,在提供住房租赁备案证明后,就可以申请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工作人员介绍,住房租赁补贴针对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以及城市低保这三类住房困难家庭,分别按应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60%、80%、100%进行补贴。而保障面积的计算是按照家庭成员人数确定的。家庭成员仅有1人的,可保障30平方米;家庭成员2人的,保障40平方米;家庭成员3人的,保障50平方米;家庭成员在4人及以上的, 保障60平方米。另外,新就业无房职工、引进的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在承租社会房源时,暂不能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链接】
根据统计,2017年我市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935元。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包括,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其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935元的80%(不含80%)高于36935元的60%;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6935元的60%(不含60%)。另外,低保家庭为正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家庭。这三类家庭还应具备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济宁市城区城镇常住户口(非农业户口)2年以上,而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优惠住房,未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直管公房、单位公房等享受住房优惠租金的政府性房产;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购置价格(税后)超过7万元的机动车辆等条件。
外来务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交纳相应保险,并且收入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申请人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两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且交纳两周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家庭,其人均收入低于2017年市城区人均可支配收入36935元的80%,也就是29548元,而且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城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营业房、其他非住宅房产,以及购置价格超过7万元(税后)的机动车辆,便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将职工填写的申请表报到企业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市城区居民常住户口或居住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在毕业未满5周年,与城区依法注册登记的单位签订2周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手续,并且按规定交纳社会保险,而且申请人、配偶及父母在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租住政府或单位公房,便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用人单位到所属住房保障部门领取申请表,按管辖范围报市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
街道工作人员仔细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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