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工商局关于 征集“放心消费城市” 标志和宣传语的公告
按照省政府和省工商局安排部署,济宁市决定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活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增强“放心消费城市”创建的公众知晓度,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创建“放心消费城市”宣传语和标志,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设计要求
(一)充分体现济宁市的独特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体现时代特征,体现“诚信、绿色济宁”,突出“放心消费城市”理念。
(二)标志要求构图简洁、色彩明快、个性鲜明、构思巧妙、寓意深刻、便于记忆和识别,可演绎延展;宣传语要求简短易记、突出特点、号召力强,适应放心消费需求。
(三)标志须适用于电视宣传、网店、店招、户外广告、服装、印刷品、徽章以及其他衍生品。
(四)不违背宪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原创作品,杜绝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避免商标异议。
(五)与其他省市放心消费城市标志有明显区别。
二、投稿要求
(一)标志大小为720*576像素。
(二)来稿应另附5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
三、投稿时间
2018年 2 月 6 日至 3 月 2 日。
四、投稿方式
(一)邮寄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66号市工商局508室,邮编:272000。来信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放心消费城市宣传语征集稿件”字样。
(二)电子邮件方式:
电子邮箱:jngs12315@126.com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在广泛正确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济宁市工商局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到的所有标志、宣传语进行评选,从中各选出入围作品8件,再在入围作品中各确定1-3件中选作品,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二)此次征集活动共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5个。获奖作品分别给予物质奖励。
六、说明
(一)应征创作的标志、宣传语终被采用,济宁市工商局将正式书面通知创作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关于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的有关规定,与创作者签订《济宁市创建放心消费城市标志、宣传语设计征集活动著作权归属承诺书》。
(二)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责任。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未被采用的来稿作者可自行处理。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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