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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抽查,今后就医材料逐个查 异地未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回济宁报销审核更严格

齐鲁晚报 2016-11-25 00:00 大字

医保报销,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资料图)。本报济宁11月24日讯(记者贾凌煜)异地未联网结算医院就医返回济宁报销的参保人员,就医材料逐一核验,并与参保人员签订承诺书。也就是说,今后,参保人员在异地非联网结算医院就医,回济宁报销将更加严格。

异地就医非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在济宁市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有关医疗机构就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返回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的行为,主要包括市外转诊转院、异地安置就医、异地急诊等。

根据规定,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未实行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参保人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参保人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时,须持有效票据、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患者本人的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济宁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身份核定表》等资料。

目前济宁市每年约有2万人在异地未联网结算医院就医。过去,济宁市对这部分人员报销材料采取抽查形式。此次加强管理后,济宁市社保局将对每一位返回济宁报销的参保人员就医材料进行仔细核验。同时,参保人在提交医疗费用有关资料时,应签订《济宁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承诺书》,承诺异地就医情况及医疗费用属实。未经核实的费用资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大病保险合作保险公司可暂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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