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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海关助力辖区加工贸易企业做好“简”法

济宁晚报 2016-11-13 00:00 大字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关凯歌李静)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2016年第45号公告规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笔者从济宁海关了解到,此次加工贸易领域的简政放权措施,主要是取消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审批,涉及加工贸易的六大批准证被取消。“取消这些加工贸易审批项目后,我们企业在新办手册时只需凭《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就可以去海关办理手续,不必再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可节省时间1至2天,大大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曲阜华能陆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报关员颜军高兴地介绍。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批准证主要有: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和《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签发的《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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