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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居民医保***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

济宁晚报 2016-10-17 00:00 大字

本报济宁讯(记者王粲)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近日,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转发济宁市居民医保***工作做法的通知》,将济宁市居民医保***工作做法在全省推广。

据了解,济宁市自***攻坚行动实施以来,积极整合资源,完善政策,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居民医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一定成效。坚持全员覆盖,动态管理;完善慢性病鉴定,减轻门诊看病负担;调整医保报销政策,全面提升待遇水平。截至目前,全市慢性病就诊23064人次,发生医疗费2172万元,报销1868万元,报销比例86%;住院16570人次,发生医疗费9992万元,报销8066万元,报销比例80.7%,个人负担人均减轻1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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