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同样捡拾手机 一个主动送还受表扬一个昧下拘留带罚款

农村大众报 2019-05-29 14:31 大字

农村大众报梁山讯(通讯员徐文静郑龙君孔伟建)近日,梁山县的两位村民各自捡拾到了一部手机,一位主动寻找失主诚意送还,受到了警方的表扬,失主还赠送了锦旗;反观另一位,明知道是人家的手机,偷偷捡拾以后,昧下来打算溜走,结果被警察查获,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还被罚款500元。

5月11日15时许,家住梁山县小安山镇黄河涯村的王某某来到梁山县公安局寿张集派出所求助称:自己在下车时,把手机掉在寿张集蒙(阴)馆(陶)路和侯道沟村公路交叉口处,手机里存有很多重要信息,如果找不回来损失将非常惨重。值班民警询问了事情经过,确定时间段,查看周围监控,调取录像,通过人像对比,到附近的侯道沟村上门走访村干部辨认,最终确认捡手机的是本村年逾六旬的女村民杨某某。值班民警及时联系杨某某,经过沟通得知,杨某某捡拾到手机以后,在原地等候多时也没有见到失主寻找,她只好一路打听着带回自己家中暂时保管。杨某某表示愿意立即将捡到的手机交还失主;民警赶到杨某某家里,当面对杨某某进行了表扬,把遗失的手机返还给了失主。失主对捡拾手机的杨某某表示非常感谢,并给派出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5月12日12时许,梁山县拳铺镇某村的徐某某在梁山县拳铺镇后张庄村“沙窝张饭店”吃喜宴时,一同吃喜宴的马某把手机搁放在了座位后边上的凳子上,人多拥挤,手机不慎滑落在地上,这一幕恰巧被徐某某看到,她趁机捡拾起来藏进了自己的口袋里并暗暗关机。马某发现手机不见以后,多次询问坐在一起的徐某某是否捡拾到自己的手机,徐某某都拒不承认。于是,二人起了争执。报警后,梁山县公安局徐集派出所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反复查看比对,确定徐某某就是捡拾手机的人。5月16日,传唤徐某某到徐集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徐某某对捡拾盗窃事实供认不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5月16日,徐集派出所依法将徐某某行政拘留10天并罚款500元,涉案手机已发还给了失主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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