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 打早打小 除恶务尽,梁山扫黑除恶斗争稳健推进

山东法制报 2018-09-18 16:46 大字

今年以来,梁山县公安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打开路,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切实为平安梁山建设保驾护航。

讲政治,精心组织实施。梁山县公安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相应的考核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扫黑办”和扫黑专业队,配齐配全了专业设备,坚持每周例会调度;坚持四个战区指挥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碰头会,局长每月选取2个战区,听取汇报,调度进度,发现问题,分析短板和不足,重点案件时时关注。全局上下一心,以最大决心和力度,抓推进、求突破,形成了有恶必除、有黑必扫的高压态势。

全覆盖,广泛发动宣传。运用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扩大宣传阵地,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开展进机关、进单位、进农村、进企业等宣传活动,组织专题采访,制作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专门举报电话。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营造全域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严筛查,全面摸排线索。 围绕县域实际,广泛发动力量,以全面筛查为抓手,以案件核查、信访排查、重点访查为重点,以举报严查为突破,全力做好线索摸排、核查、录入工作。按照区域、行业,落实派出所属地责任、 相关警种管辖责任和分管局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建立台账,做好分类,保证摸排工作全覆盖。

突重点,深入开展“两重”领域扫黑除恶雷霆行动。围绕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重证据,严格办案程序,齐抓共管。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胡乱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严纪律,深挖彻查“保护伞”。行动中,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督办力度,尤其对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依法履职,毫不含糊。

【徐文静  郑龙君  孔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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