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检察院 推动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梁山县检察院严格按照部署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自觉健全工作机制,主动强化工作力度,积极凝聚工作合力,持续突出打击重点,实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有序推进。
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着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建立由检察长挂帅,副检察长和分管领导靠上抓,各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共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推进会、部门调度等会议15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20余个。同时注重理论学习。积极融入上级院扫黑除恶系列培训教育,共开展部门业务学习30余次,组织案件研讨活动12次,深入查摆问题21个,干警的综合素能不断提升。积极发挥检察内外网两个平台优势,充分整合检察宣传资源,建立了集微博、微信、电子邮箱及12309举报热线为一体的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体系。并通过悬挂条幅、LED屏显示和深入集市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各界传递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努力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斗争氛围。
坚持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工作力度,着力形成专项斗争压倒性态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以制度机制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建立完善内部协同、外部协作机制,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大工作合力。建立线索排查、移送机制。明确各科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任务分工,以侦监、公诉等业务条线为主,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逐案排查,深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幕后“保护伞”。 排查的刑事案件,发现的涉恶犯罪线索,已全部移交给县委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建立内部督导机制。制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方案》。由检务督察部门就组织领导、案件办理、协同联动机制运行、材料保管等方面,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共开展内部督导活动3次,查摆问题10余个。与公安机关建立沟通配合机制。与梁山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实施意见》,健全完善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和侦结会商等工作机制。与县纪委监察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研究制定《联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坚持紧跟上级部署,强化服务大局,着力提升扫黑除恶工作实效。积极服务保障全县新旧动能转换。党组班子成员赴包保全县“两重”领域重点建设项目调查走访,实地察看企业建设和生产环境,详细了解发展和经营情况,畅通了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举报渠道,为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及施工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按照县委督导要求,及时深入包保村,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座谈,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并从抓好班子建设、抓好学习教育、抓好服务本领和抓好组织规范等方面,提出了整顿要求,切实做好“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整治工作。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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