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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

济宁日报 2017-08-08 12:22 大字

本报梁山讯(通讯员王纯洁)梁山县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结合该县工作实际,已经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在梁山县委、县政府的指导和各部门配合下,梁山县编办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整合执法力量,优化职能配置。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组建梁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人防(民防)、旅游服务业、防震减灾、水行政等10个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及公安交通(侵占道路)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扎实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单设执法队伍的交通运输、农业(农机、林业、渔业、畜牧)、安全生产(节能监察)、市场监管(食药监、工商、质检)、文化、卫生计生、国土等7个领域,将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一个执法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落实执法责任,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重心要下移到位,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16个派驻执法中队分别负责14个镇(街道)、梁山经济开发区和梁山风景区的综合执法工作,实行双重管理体制,其业务工作接受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日常管理以所在乡镇(街道)为主,负责人调整应征求派驻地党(工)委意见。在各乡镇(街道)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乡镇(街道)行政工作机构,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配合执法等工作。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体作用和管辖优势,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

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在综合执法改革中,着力改变以往分散执法、突击整治的行政执法方式,大力推行规范化管理,强化执法人员制度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强化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使执法行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注重规范化,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以标准促规范、以监督促规范。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条不紊,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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