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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力量+品牌效应:打造诉讼服务“专家门诊”

山东法制报 2016-10-21 00:00 大字

记者  郑红军  郭德民

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新型审判团队,是人民法院优化审判工作模式的大势所趋,也是解决当前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矛盾的有效方式。作为全省法院成立较早的梁山县人民法院张永杰法官工作室,自 2014年 3月成立以来,在创新诉讼服务方式、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完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审判团队模式。

两年多来,工作室运行得怎么样?目前的情况又是如何?近日,记者来到梁山法院,近距离接触、 了解张永杰法官工作室。

“我还是有点想孩子。”面带泪水的原告郑某某站在张永杰法官工作室门口自言自语。 尽管声音不大,但正在办公桌前忙着制作调解书的张永杰显然是听到了,他转过头看了一眼郑某某,凭借多年处理此类案件的经验,张永杰意识到案件可能有了转机。这个案子其实刚刚已经调解成功,双方同意离婚,孩子由父亲、被告宋某某抚养。张永杰迅速把郑某某和宋某某邀请到后面的调解室,与双方进一步沟通,几经反复,最终夫妻言和,案件以撤诉告终。

类似这样的案子,张永杰每天都要办理好几个。截至今年 7月份,工作室已经审结案件500 多件,其中 78% 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进入庭审程序的当庭宣判率达到99% ,且无一起上诉。而在去年,张永杰共审结726件民商事案件,占到梁山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七分之一,其中90.3% 的案件以调解结案。

坚持问题导向,科学组建审判团队

“当初成立张永杰法官工作室,一是为了破解案多人少压力,二是为司法体制改革探寻路径。”梁山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时益同说。

2011年梁山法院受理案件4205 件,2012年 6397件,2013年 7296件,同比增幅分别为52.1% 和 14.1% ,审判压力呈坡度增加,案多人少矛盾非常突出。解决“案多人少”难道只能靠加班吗?为破解这一难题,2014年 3月,梁山法院探索成立了张永杰法官工作室,并专门出台了法官团队模式工作规程,组建了“1+1+N ”审判团队,即1名主审法官、 1 名法官助理、 N 名书记员,裁判性事务归法官,程序性事务归法官助理,日常性事务归书记员。

“没成立法官工作室的时候,所有与案件相关的工作都是我自己干,送达、调解、判决、写文书、订卷……整天连轴转,效能还不高。 ” 张永杰告诉记者。 成立工作室后,经过一年多的摸索、实践,逐步形成了现在的审判团队模式,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法官主要履行开庭、裁判等审判职责;法官助理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证据交换、调解,办理保全措施,草拟裁判文书等;书记员负责法律文书送达,审理记录,整理、 装订、归档案卷材料等。

经过两年的磨合,张永杰法官工作室的审判团队模式成效明显,不仅结案数量大大增加,而且群众满意度也得到大幅提升。

记者在工作室的时候看到,法官助理杨芳接待着3起案件的当事人,跑东跑西忙个不停,一旁的张永杰坐在办公桌前翻看卷宗,倒是清闲。“我从琐碎事务中解脱出来,能够集中时间和精力办案。”张永杰坦言,“简单案件不出周,复杂案件不出月,很多甚至当天就能调解结案。”

完善运行机制,注重提升审判质效

成立法官工作室,只是完成了审判团队组建的第一步。从实践来看,张永杰法官工作室之所以能取得现在的成绩,也是建立在不断完善内部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审判管理的基础之上的。

为保障审判团队的良性运行,梁山法院及时跟进研究制定了《法官团队模式工作规程》,修订了《裁判文书签发办法》,对审判团队办理案件的保全、送达、裁判文书的签发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进行了深入探索。此外,在案件分类、繁简分流等方面,梁山法院明确张永杰法官工作室重点处理传统民商事案件,以家事类案件为主,也包括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并且多数为能够通过简易程序速判速裁的案件。同时,还授权张永杰独立签发裁判文书,工作室调解、审结的案件仅由张永杰签字即可生效,省去了院、庭长签发环节,为办理案件节省了不少时间。

“致力于类型化案件审判实践,张永杰法官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办案时,能够‘一针见血\’地抓住案件焦点问题,迅速处理矛盾纠纷。现在,工作室基本实现了简单案件快审、不过夜,疑难案件精审、不出月。”梁山法院副院长赵演兵告诉记者,“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的案件分流到张永杰法官工作室集中处理,不仅保证了这些案件能够快速审结不拖延,也使得其他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办理另外的更为疑难复杂的案件。”

(下转二版)

执法办案一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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