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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拘禁本是受害者却成犯法人

牡丹晚报 2016-10-20 00:00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增强)济宁市梁山县的邵某夫妇在菏泽开发区租房居住,他们的合租客王某将其家电等物品盗走变卖。千辛万苦找到王某后,邵某夫妇没有直接报警,而是将其控制起来逼其包赔损失。结果,王某因涉嫌盗窃犯罪、邵某夫妇因涉嫌非法拘禁犯罪分别被警方执行逮捕。

办案民警介绍,9月19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接到邵某的报警电话称,以前和他们一起合租房屋的王某潜入合租房盗窃家电等物品,人已被他们控制。值班民警到达邵某住处后,经过询问,发现邵某夫妇二人有对王某进行非法拘禁的嫌疑,遂将三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过核实,王某盗窃的犯罪事实属实,但邵某夫妇二人找到王某后,非法限制王某人身自由28小时,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原来,邵某夫妇为梁山人,他们于2015年来到菏泽打工,并在菏泽开发区岳程办事处一小区租住一套房屋。其间,邵某在小区门口网吧上网时认识了想租房屋的王某,为了节省租房费用,双方一起合租了那套房屋,各出一半房租。然而,王某在交了第一个月的房租和水电费后,之后就没再交钱,于今年8月份被房东赶走。

8月上旬,邵某夫妇回老家探亲。9月初,房东联系邵某,称出租房房门被人撬开。邵某夫妇立即赶回菏泽,发现房屋内的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物品被盗。后来,经过询问邻居,他们确定盗窃者为王某。9月18日早晨,邵某夫妇在成武县一网吧找到了王某,恐吓其包赔损失并支付寻找他的费用共计11000元,否则要将其送到派出所。王某只好答应筹钱。为了防止王某逃跑,邵某夫妇先后将王某在网吧、宾馆、出租房内看管,还搜走了王某身上的420元钱。一直到9月19日上午,王某一直没筹到钱,邵某才报警。此时,王某已被邵某夫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达28小时。

经调查,王某除了盗窃邵某夫妇的物品,还在租房小区附近的快餐店、烟酒门市实施作案3起,盗窃现金、香烟等物品一宗。

10月14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犯罪、邵某夫妇因涉嫌非法拘禁犯罪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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