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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一男子名为打工,实为盗窃 有了工作,“牵”了钱

济南日报 2015-05-07 22:56 大字

■见习记者李胜男通讯员孔伟健李兆虎郑龙君近日,在梁山县经营某饭馆的张先生报案称,自己招了个小伙子当服务员,没想到小伙子上岗第一天饭馆里就发生了盗窃案,和其同住一屋的厨师刚发的工资被盗走了,而这个新招的服务员也没了踪影。

采访中张先生向记者描述,4月26日,他准备在网上招聘一个服务员。当时有个姓岳的小伙子条件很合适,于是便打电话联系了一下,让他来店里面试。“这个小孩20岁,是临县来这边打工的,跟我聊得很好,看起来也很勤快,我当时就把他留下了。”张先生说,由于小伙子不是本地人,他就把其安排到职工居住的四合院里,跟厨师李师傅同屋居住。4月27日,饭馆里生意依旧红火,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手中的活,下午的时候,这个岳姓小伙子突然说有点冷,想回屋拿衣服,就向同屋居住的厨师李师傅要走了钥匙,接着就离开了,没想到他这一走就没再回来。

“我晚上回去的时候,发现屋门是锁着的,这个姓岳的小孩也不在。”李师傅告诉记者,没有办法,他只能用东西撬开了门锁,打开房门后,李师傅发现,自己放在抽屉里的1800元钱没有了。“那是我昨天刚发的工资,昨晚上我把钱放进抽屉的时候岳某也在,我当时就觉得他很有嫌疑,于是通知了老板报了警。”

接到报案后,梁山县水泊派出所的闫所长马上根据报案人提供的信息在警综平台上查询蛛丝马迹。信息上显示,这个姓岳的小伙子27日晚10点30分刚在济宁市汽车北站的一家宾馆入住,同住的还有一名张姓青年。做好交接工作后,凌晨2点,闫所长便带领干警们直奔济宁市区。28日凌晨3点左右,闫所长以及干警们来到济宁市区汽车北站嫌疑人入住的宾馆后,却被睡眼惺忪的老板娘告知,岳某的确曾入住宾馆201号房,但是现在已经走了。“本来已经锁定了嫌疑人的位置,谁知道这下扑了空,当时我们判断,这个点了他要走也走不远,于是决定到周围的网吧进行查看。”果不其然,半个小时后,民警在附近一所网吧的二楼角落里发现了正在上网的犯罪嫌疑人岳某,由于抓捕及时,岳某所盗财物还没来得及挥霍。“我们立即将犯罪嫌疑人带回所里进行审讯,由于人赃并获,岳某很快就全部招了。”闫所长介绍说。

5月6日,记者在梁山县水泊派出所了解到,目前,岳某所盗财物现已经全部追回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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