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近日移交首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 污染环境,这是犯罪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陈祖玉张亚宁近日,梁山县环保局积极采取检察院建议及时将王某污染环境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是济宁市检察院3月份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首起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案件。
2015年3月24日,梁山县检察院接匿名群众电话举报称,王某在梁山县赵固堆乡一小型化工厂内私自生产农药,并将产生的废液直接排放到未经防渗、防漏的土坑内,严重污染了当地的环境资源。梁山县检察院将这一线索向梁山县环保局通报后,县环保局第一时间派员赶赴案发现场,对该化工厂予以查封,并对排放的废液进行取样。经检测,该厂排放的废液属于危险化学品废液碱(HW35),数量达100余吨,王某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梁山县检察院遂建议县环保局及时将该案移交县公安局立案侦查。
新闻推荐
90后准爸爸冒充公安,利用QQ骗财骗色 当心,穿警服的不一定是警察
■本报记者赵豫通讯员黄蕊寇文一90后小伙相貌端正,却心生邪念,利用QQ物色目标,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近日,梁山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梁山...
梁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梁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