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滥用远光灯 四成司机成车霸
记者昨晚在城区主干道“体验”远光灯:瞬间变“盲人”交警:滥用远光灯,可罚款100元、记一分
■本报记者盖鸣霆
近日,深圳交警对滥开远光灯司机的“神惩罚”在网上引起热议。虽然对这种惩罚措施专家褒贬不一,但是众多网友却都对驾驶员夜间滥用远光灯的错误行为一片谴责。15日夜间,记者对城区红星路、火炬路、洸河路等多处城市主干道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观察,发现近四成驾驶员都会打开远光灯行车,丝毫不顾及其他车辆及行人的感受。而当记者亲自体验远光灯到底有多大的危害时,更是被瞬间打开的远光灯照射得双眼紧闭,什么东西也看不清,甚至在远光灯关闭之后几分钟内,双眼还会出现幻觉。
记者观察:15分钟内,30多辆远光灯机动车疾驰而过
15日晚8时,记者首先来到了市区洸河路。虽然此刻天色已暗,但是路两旁的建筑物、路灯散发出来的光依然让整条道路的可视度完全能够满足通行需要。记者随机选取如意嘉园小区北门作为观测点观察,只见一串串闪亮的车灯已经排成长龙,而其中不少驾驶员就开着远光灯旁若无人地行驶,十分刺眼。记者初步估算了一下,短短10分钟内便有9辆车开着远光灯从路面经过,全是私家车。
9时45分,记者来到了红星路儿童乐园公交站牌处进行观测。这里车流量更大,行人也更密集,而使用远光灯的现象也更为严重。沿着红星路向西望去,只见一片片刺眼的灯光由远及近,看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一辆打着远光灯的机动车在距离记者100米开外的时候,其远光灯已经让人感到十分晃眼,而距离记者五六十米左右的时候更是让人不忍直视。直到该车辆与记者擦肩而过后,记者才注意到该轿车是一辆现代SUV。
9时48分许,红星路上突然出现两束非常刺眼的强光,迎着灯光看去,记者眼里只剩下白花花一片。整条路上其他开着近光灯的小轿车、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车与三轮车都像隐身了一样。直到该远光灯车辆全部驶离视线以外,眼前的路况才又渐渐变得清晰。记者注意到,拥有这样强光的是一辆公司通勤车,而刺眼的强光就源自远光灯。
记者初步估算了一下,从9时45分到10时,15分钟内,自西向东行驶的30余辆机动车全部开着远光灯,既包括私家车,也有不少出租车。
记者体验:迎着远光灯行车,5米内才能看清路面行人
为更加真实地感受远光灯的威力与危害,记者又在同事的配合下开展了现场试验。晚11时,此时红星路上通行的车辆已经有所下降。记者朝一辆开着远光灯的汽车步行靠近,在距离150米处,记者已经明显感觉到远光灯强烈的光芒,而步行至车辆60米左右的距离时则有了较为明显地刺目感,眼睛也不敢正视前方。在低着头继续前进至距离远光灯车辆15米左右时,记者抬头注视远光灯,眼前瞬间白花花一片,周围物体一概看不清楚,双眼也随即一阵刺痛,仿佛失明一样。直到远光灯关闭后,记者依然感觉双眼有幻觉感,眼前的物体就像会移动一样。
第一项测验完毕后,记者又坐在一辆开着近光灯的轿车内朝正前方的远光灯车辆行驶,而配合第二项测试的人员则在距离远光灯不远处,反复模拟横穿马路的动作。随着两车距离的缩短,远光灯的刺目感渐渐增强,路况也变得模糊起来。在大概距离横穿马路的同事二三十米的地方,记者还是不能清楚地对其进行辨别。直至行驶中的车辆距离测试人员10米左右时,记者才能依稀看见该同事的身影。而当车辆距离该同事5米左右时,才能完全清晰地对前方的同事进行辨认。假如按照正常车速60千米每小时的速度计算,这时候驾驶员再踩刹车已经来不及了。
做完这两个试验之后,记者的双眼已经有了明显的模糊感,此外,还有明显的眩晕感和轻微的恶心感。这种感觉大概持续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渐渐消失。
记者街采:夜间行车乱开远光灯,市民深恶痛绝
针对市区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现象,记者随机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结果市民普遍都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比较反感,甚至还有的驾驶员因为别人滥用远光灯而差点发生交通事故。
家住市区如意嘉园的王女士是一位女白领,,平时夜间开车出门,最害怕的危险驾驶行为有三种———醉酒驾驶、超速驾驶,还有滥用远光灯驾驶。“前段时间出门,我在红星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等红灯,结果迎面驶来一辆开着远光灯的私家车,刺眼的灯光照得我眼前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楚。而这辆车离开后,突如其来的黑暗更是让我感觉像盲人一样,差点就和迎面驶来的车辆发生碰撞,现在想起来还很后怕。”王女士说。
同样深受远光灯危害的还有经营鲜奶吧生意的小葛。由于经营需求,小葛经常要与梁山县的一家大型乳牛场打交道。梁山县是著名的挂车之乡,进入梁山县境内的时候大型的挂车非常多。这些大挂车司机在驾驶过程中不仅车速飞快,而且还特别喜欢用远光灯,“一般我去奶牛场的时候都是凌晨四五点钟,夏天还好,若是赶上冬天,天非常黑。因此,迎面这样的远光灯货车行驶,立即感觉自己像个盲人一样,啥都看不清。”不过,也有部分驾驶员向记者表达了不一样的看法。“别看我开车的时候经常用远光灯,但那也是无奈之举。别人都开远光灯,我要不开,那就啥也看不见。”开出租车多年的朱师傅告诉记者,尽管心里非常清楚在城区驾车开远光灯不好,可无奈现在开远光灯的人实在太多了。因此,两车“相会”时为了让自己看得清楚一点,同时也为了提醒对方切换灯光,自己也只能打开远光灯。
交警说法:滥用远光灯,可处罚款100元、记1分
关于驾驶员滥用远光灯问题,记者联系到了济宁市交警支队任城勤务大队副大队长李春东。李队长告诉记者,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面的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在城市道路或者在高速公路上,路面灯光效果良好的时候不能开远光灯。如果驾驶员滥用远光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可以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李队长告诉记者,远光灯光线刺眼,特别是近距离直视的时候,更是超出了人体的忍受能力,让驾驶员如同闭眼开车,发生交通意外的几率也大大增加。此外,夜晚视线不好,人眼对于对面来车的速度判断本来就会打折扣,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启远光灯对人眼的干扰会使这一判断力加速下降,更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值得注意的是,远光灯的危害还不仅仅表现在正面会车上,当驾驶员身后的机动车开启远光灯时,前车的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光晕,严重影响人眼的可视范围,如果此时你想并线或转弯,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情况也是完全不可能的。“现在,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加强对滥用远光灯驾驶员的批评教育,另一方面也不断加大对车主私自改装氙气大灯行为的查处力度。擅自改装氙气大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必须拆除改装车灯并复原,还要给予罚款。此外,改装氙气大灯的车辆也不可能通过年检。”李春东告诉记者。
那么,碰到远光灯该怎么办呢?是踩刹车停止不前吗?李队长说,这是非常错误的做法,也是很多新手容易被追尾的原因。正确做法是:马上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对面远光灯的直射,这样就能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如果是后车开远光灯,则避免变线、并道或者超车,尽量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行驶。此外,李队长还提醒广大驾驶员,在雨雾等能见度较低的天气一定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视角高,光线很容易被雾气折射,因此这时开远光灯恰恰适得其反,还不如近光灯看路面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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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有6种情况不能使用远光灯。这6种情况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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