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需交“工程补偿款”?
梁山纪委热线办:该行为属乱收费,应当取消
■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朱晓琳郭锰
梁山县东平湖一围坝处没有收费公示牌,却有人在围坝设卡查车,收取罚款,而且没有正规发票,这不免让人怀疑是乱收费行为。通过12388,群众将这一问题反映到梁山县纪委热线办,希望能进行调查处理。
了解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梁山县纪委热线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发现确实有人正在东平湖围坝处查车,对现场情况进行录像取证后,工作人员迅速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经调查了解,东平湖的这处围坝因地处湖区,地基松软,公路易损,大量超载超限货车在围坝上行驶,造成围坝路面损毁严重。为限制超载车辆通行,确保围坝安全,设卡单位便在围堤上设立了临时查车点,并对在围坝上行驶的超载车辆收取每车100元或200元不等的“工程补偿款”,但并没有向被罚车辆开出正规发票。根据相关规定,该单位在设卡收费过程中,没有按规定在湖堤入口处设立公示牌公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违规使用非正规票据,属于乱收费行为。梁山县纪委依法收缴了违规收取的费用,对该单位乱收费行为在全县通报批评。记者了解到,目前这处临时卡点已经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限宽水泥桩、警示标语及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通行的标志,有效防止超载超限货车对围坝路面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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