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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强化提升两项监督效能

济宁日报 2017-09-13 12:43 大字

金乡县检察院通过实施“三个强化”新举措,全面提升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两项监督”工作效能。今年以来共依法监督撤案6件6人,监督立案4件6人,纠正漏捕8人,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

强化组织领导,上下联动,确保监督有序推进。检察长亲自抓。检察长多次部署、指导、调度“两项监督”工作,并要求侦监部门干警思想上认识到位,措施上得力有效,行动上积极主动。同时制定量化工作标准,对“两项监督”工作实行月考核、通报制度;分管领导深入抓。侦监部门分管领导积极协调、具体参与、全面掌握工作情况,深入一线,靠案指挥,严把案件质量,时时督导工作进展;侦监干警积极抓。侦监部门干警积极行动,以核心考核数据为抓手,树立危机意识,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压重担子,人人肩负压力,稳扎稳打地抓好工作落实。业务部门一齐抓。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等各业务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制定定期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移送侦监部门,齐抓共管,形成“两项监督”一体化新局面。

强化主动意识,深挖线索,确保监督触角延伸。立足办案,深挖细查。在工作中念活“核、挖、提、促”四字经,确保对漏犯、漏罪应追尽追,当捕尽捕。核:即通过比对涉案人员绰号、曾用名,多起案件结合起来,全面核实漏犯的真实身份;挖:以列表方式核对参与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挖出漏犯;提:即采取提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公安机关对案件涉及未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但证据欠缺的完善证据;促:即对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跟踪督办。加强协作,优化办案。先后在县公安局、胡集派出所、南城派出所、鱼山派出所设立派驻检察室,通过协调配合和监督制约相结合、引导侦查和依法监督相结合、派驻检察和定期巡查相结合等方式,依法开展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今年以来,依托派驻检察室已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10件15人,监督立案2件4人,监督撤案1件1人,纠正漏捕2人,向公安机关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横向联动、精准打击。为精准打击破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积极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确定专人负责与公安、食药监督局、环保局等部门的交流日常信息、移交监督线索等工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强化责任意识,一抓到底,确保监督取得实效。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监督力度。着重监督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环境领域案件,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如办理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中发现,两犯罪嫌疑人均供述是受毕某某雇佣而向城市管网倾倒含有毒物质的垃圾渗滤液,且毕某某有要求二犯罪嫌疑人做虚假供述的情节,而公安机关对毕某某未报捕。该院依法监督,建议对毕某某予以追捕,同时将该案涉嫌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反渎部门。加强跟踪督促,提高监督实效。通过主动查询分案情况、侦查取证等措施,跟踪案件办理进展。同时,侦监、公诉加强联动配合,每月定期沟通两项监督案件进展情况,加快办案速度,快诉快判。明确工作职责,提升监督能力。围绕核心业务数据,制定全年工作任务,明确监督数量,细化任务基数,提高干警积极性,主动谋划工作思路,落实工作职责,确保监督效果;同时强化学习意识,采用个人自学、集体讨论、业务竞赛等方式,学习交流疑难案件办理和最新法律适用,积累办案经验,坚持学用结合,不断提升“两项监督”能力。

通讯员代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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