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飞电动车驾驶人后,轿车司机逃逸 交警迅速锁定元凶,两天后肇事司机归案
■本报记者陈珍通讯员孟祥平近日,在嘉祥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将一辆电动车撞出四十余米、电动车驾驶人也被撞出二十余米,轿车驾驶人却置被撞者于不顾迅速逃逸,在驶出一段距离后,肇事轿车陷进路边的一个坑内,轿车司机将前后车牌摘掉后弃车再次逃逸。民警很快锁定肇事者,两日后该司机归案。
电动车驾驶人被撞飞20余米,肇事司机火速驶离现场近日,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室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嘉祥县城迎风路护城河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车驾驶人被撞伤,肇事车逃逸。
民警到达现场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现场的一辆电动车尾部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在距离电动车20余米处有一摊血迹,此外,路面上还有电动车留下的长达40余米的滑痕。民警经过对现场进行细致的勘查,初步确定了事故发生的大体经过:电动车被机动车追尾后向前滑行了40余米,同时电动车驾驶人在被撞飞20余米后落地受伤。
现场勘察完毕后,民警立即对附近群众、沿街商铺进行了走访调查,并调阅了附近的监控视频,但未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线索。随后,民警沿肇事车辆可能逃逸的方向继续搜寻,在距离现场南约400米处,民警发现道路右侧的路肩上停着一辆黑色别克轿车。经检查,该车前后均未悬挂车牌,且车辆前部有新鲜撞击痕迹,与电动自行车尾部被撞痕迹非常吻合。民警认定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肇事车逃逸过程中陷进路边沟,车主摘掉车牌弃车而逃由于该轿车驾驶室一侧的玻璃没有关,民警顺利地将车门打开,在车内发现了一本行驶证和一份二手车交易协议,该交易协议显示,黑色别克轿车现车主为李某。根据交易协议记载的联系电话,民警拨打了李某的手机,但李某未接听。次日一早,民警又与李某联系,李某接听了电话后,一听到对方是交警大队的民警便迅速挂断了电话。
随后,李某的家人来到交警大队,将黑色别克轿车的车牌交给了办案民警。民警对其家人进行了法律、政策宣讲,督促其规劝李某早日投案。事发两日后,李某到交警大队投案,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
据李某交代,事发当晚他驾驶刚买的黑色别克二手轿车,沿迎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发生地点时,由于精力不集中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行驶的电动车,就撞了上去,但他并未停车报警,驾车径直离去,在驶出约400米后,轿车拐入右侧的一条小道,不小心陷进一个施工坑内,无法继续前行。李某便下车将轿车前后的车牌摘掉,然后迅速离开。目前,被撞的电动车驾驶人经及时救治伤情已无大碍,李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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