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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内,嘉祥俩90后小伙肇事逃逸,事故原因认定都一样

济南日报 2015-05-14 22:47 大字

■本报记者刘利莎通讯员孟祥平5月4日晚上,嘉祥县两名90后小伙先后开车肇事致人死亡,事故发生后,两人都选择了逃逸,如今,两人有都被关进班房。他们二人中,一个撞死了自己的同事,另一个则是无证驾驶。5月12日,嘉祥警方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观察路面情况不周”成为这两起交通事故发生的共同原因,这也为经常开车上路的驾驶员们敲响了警钟。

5月4日晚上8点多,今年25岁的范某驾车带着两名同事沿嘉祥共建路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大张楼镇十字路口西侧时,撞上了前方的自行车,骑车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范某迅速驾车驶离现场。

记者昨日查看嘉祥大张楼张西路口监控视频时发现,5月4日晚上8点17分,范某驾驶的轿车出现在视频中,随后,轿车突然驶向路边,紧接着又拐回路上继续向前行驶。此时,一辆自行车已然歪倒在地上,附近的行人纷纷上前围观。

据嘉祥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何守荣介绍,事故科民警接警后在现场找到了轿车撞人时遗落的车灯罩,并锁定了轿车的车型,正当民警准备继续调查时,肇事驾驶员范某于5月5日下午投案自首。原来范某和事故受害人同在嘉祥附近的煤矿工作,虽然不相识,但却是同事关系。5月12日警方出具了这起交通事故的认定书,范某驾车观察路面情况不周、不按道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无独有偶,5月4日晚上9点多,嘉祥1992年出生的张某驾驶小型面包车在省道338线上行驶,途中撞上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张某下车后见伤者躺在地上,便拨打了120,并跑到了附近的田地里躲了一夜。民警接警后赶到事故现场时,伤者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随后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民警根据事故现场留下的肇事车辆车牌号找到了车主,并将肇事驾驶员张某抓获。“当时对面有大车开过来,车灯太亮,我就往北边靠了靠,发现前面有辆电动车停在那里,我赶紧急刹车,没刹住就把电动车给撞了,之后我的车又撞到了路边的大树。”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表示他看到前方的电动车时已经来不及刹车,这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据办案民警介绍,5月12日警方分析事故原因认定,张某无证驾驶小型面包车观察路面情况不周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安全法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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