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摩托车被轿车撞出 30米,驾驶人当场死亡
本报讯(记者王乾通讯员孟祥平)3月4日,在嘉祥县发生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和一辆摩托车在行至一处十字路口时相撞,摩托车被撞出三十米,驾驶人当场死亡。轿车驾驶人因未按照规定停车让行,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3月4日8时5分许,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在嘉祥县经济开发区一处十字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事故现场位于经济开发区内两条呈南北、东西方向公路的交叉路口处。肇事轿车车头向南车尾向北停于路口中心处,肇事摩托车翻倒在该路口南侧,距离轿车三十米远。经救护人员现场确认,摩托车驾驶人已经死亡。
据轿车驾驶人王某供述,事故发生时王某驾车由北向南行驶,在进入该路口时突然发现由西向东驶来一辆摩托车,王某随即刹车,在刹车过程中与摩托车相撞。事发后王某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
根据现场勘查和讯问调查的情况,民警初步分析此次事故是由双方车辆车速过快、轿车驾驶人未按规定停车让行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进入路口前应当停车瞭望,并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现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新闻推荐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王乾通讯员孟祥平何守荣仅仅因自己开车时向后扭了一下头,惨剧就这样发生了。2013年2月17日,嘉祥县一男子李东带着年幼的孩子...
嘉祥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嘉祥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