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人人共享
本报记者王粲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日,记者就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济宁市社会管理工作,采访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鲍洪祥。
鲍洪祥说,近年来,济宁市始终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摆上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全覆盖工程,乡镇(街道)普遍成立了社会管理综治维稳中心,探索建立“新市民管理制度”,将各类流动人口纳入“新市民”范畴,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深入推进“零发案”创建,全市居民小区(楼院)、村庄、单位“零发案”创建分别达到61.2%、70.1%、83.6%。济宁市政法维稳突出一打一防两大动作和嘉祥县基层平安创建、邹城基层社区建设、兖州数字化城市建设等一大批先进典型经验在全国全省推广。
鲍洪祥说,今年7月,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已经更名为济宁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综治办作为市综治委的具体办事机构、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任务,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他表示,全市各级综治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
鲍洪祥介绍,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协调、督导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逐一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进度要求,扎实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按照统筹发展、民生、稳定的要求,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实现社会管理服务一体化,努力探索具有济宁特色、时代特征的社会管理新路子;坚持典型引路,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发现、培育一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典型,并结合各地实际逐步加大推广力度,从整体上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组织好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鲍洪祥最后说,人民群众是社会管理创新最重要的主体。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拓宽群众依法有序理性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渠道,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欢迎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管理创新出谋划策,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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