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酿出的惨剧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王乾通讯员孟祥平徐昭国李国栋
夫妻一死一伤
2012年8月8日1时32分许,嘉祥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响起,在省道338线嘉祥县高新区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伤者情况很严重,你们快过来吧。”电话里一名男子焦急地告诉民警。接到电话后,指挥中心立刻向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室发出了指令。“1时33分许,我们接到了指挥中心的指令,称在省道338线嘉祥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我们的值班民警徐昭国、李国栋迅速赶赴现场。”嘉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值班室民警告诉记者。
现场位于省道338线嘉祥县高新区段。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因遭到撞击翻倒在公路上,摩托车上所载蔬菜散落一地。死者为男性,是摩托车驾驶人,伤者为摩托车乘车人,是摩托车驾驶人的妻子。经勘查,民警在现场提取了肇事逃逸车辆遗留的红色车体碎片数块。
编造理由露出马脚
侦破工作迅即展开。根据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的情况,民警初步判断肇事逃逸车辆应为一辆红色瑞沃牌重型载货汽车。民警连夜调取了事发路段卡口监控录像资料,对案发前后所有过往货车特别是红色瑞沃牌货车逐一进行筛查,从中确定了30余辆重点嫌疑车辆。
当日起,办案民警奔赴嘉祥县各乡镇及周边有关县区,对确定的重点嫌疑车辆及其车主、驾驶人全部逐车逐人进行检验和调查,并最终发现了肇事逃逸车辆的踪迹。8月15日,当办案民警排查至鲁H9875X号瑞沃牌重型载货汽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刘东(化名)对案发当晚自己出车情况的陈述与民警调查的情况不符,且刘东编造理由不与民警见面,不让民警见车。迹象表明,该车有重大肇事嫌疑。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
对刘东的传唤和抓捕工作同时展开。在法律的威慑和民警强大的攻势下,8月15日晚,刘东主动交出了鲁H9875X号肇事嫌疑车辆,并于次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比对,现场遗留车体碎片与刘东交出车辆破损部位的特征、形状全部吻合。
据刘东供述,2012年8月8日1时20分许,他驾驶鲁H9875X号红色瑞沃牌重型货车沿338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事故地点时,因疲劳犯困与在其前方同向行驶的三轮摩托车追尾相撞,致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乘车人受伤。肇事后,心存侥幸的刘东乘夜色驾车逃逸。8月16日,刘东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流下悔恨泪水已太迟
投案自首后,面对民警,刘东留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如果当时不逃,对伤者及时抢救的话,或许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一切都是因为他害怕承担责任心存侥幸造成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不该疲劳驾驶,不该置伤者于不顾,更不该逃逸……
记者了解到,摩托车上的一对夫妻当天凌晨是准备去济宁城区送菜,不想这一突如其来的事故永远夺去了丈夫的生命,整个家也为之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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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撞击后从车上掉落的车体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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