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助推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市工商局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综述
放,就要“放得开”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的不利情况下,金昌市非公经济发展却逆势上扬,呈现一抹亮色:全市实现非公经济增加值19.9亿元,占GDP比重25.6%;全市“个转企”户数达到215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00.93%;全市实现非公经济税收1.7亿元,同比增长29.7%。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金昌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市工商局充分放开非公经济发展“手脚”的结果。
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便利化服务。首先,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根据省工商局“进一步下放登记注册权限,构建属地登记、属地监管和属地服务的一体化格局”的要求,市工商局着力在程序便利上下功夫,积极探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公司的归并,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企业集团登记方式和经营范围登记制度改革,推行注册登记独任审核制。在市局两个政务大厅先行试点注册登记独任审核制,然后在全市各登记窗口全面实施。
其次,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按照《金昌市2016-2020年商标战略发展规划》和《2016-2020年商标战略实施县(区)目标任务分解表》,市工商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实施商标战略氛围。同时,以国家工商局下放注册商标受理窗口为契机,在全市设立注册商标指导站13个,工作范围涵盖全市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有力地推进了商标注册便利化。目前,全市共有注册商标802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甘肃省著名商标57件;培育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金川红辣椒”和“永昌红萝卜”)。
三是进一步简化名称登记手续,放宽住所登记条件限制,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对企业名称全部实行网上远程核准,对冠以“甘肃”“甘肃省”“金昌”“金昌市”行政区划的名称核准通知书,由企业按管辖区域在当地工商机关就近领取;对名称“中”字号、行业用语法律法规未禁止使用的,均允许企业使用。全面实行“一址多照”,对从事电子商务、设计规划、软件开发、管理咨询以及不影响周围居(村)民正常生活的创新创业市场主体,允许其将未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作为经营场所自用。同时,将动产抵押权限下放到县区工商局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的外,一律取消企业注册资本限制,全部实行认缴登记制。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32308户,注册资本(金)657.1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9.3%和12.1%。
四是积极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先照后证”改革,深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工作。全面实行企业网上登记服务,企业名称只需在名称核准后登陆甘肃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完成登记注册的网上申报材料填写,从而实现了登记材料的预先审查,免去了企业因材料填写不规范而造成的多次往返;全面取消了证照类、登记类收费,减少了审核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将原来的办照时间平均缩短了三分之一以上,手续齐全的当天就可以领取营业执照,大大降低了办事成本,实现了提速增效。
管,就要“管得住”
放,不是放开不管、放任自流;而是既要“放得开”,也能“管得住”。
2017年2月7日,市民朱某从金昌市一家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购买了一辆皮卡车,交易价格3.7万元,并签订了交易协议,约定车出厂后销售方概不负责。当天,朱某开车到武威办理手续,行至永昌县水源镇时“老爷车”便熄火,动弹不得。告知该二手车鉴定评估公司后,公司雇拖车将“老爷车”拖回公司存放。此后,朱某几次到该公司要求退款未果,双方不仅言辞激烈,而且发生肢体冲突,惊动了警方。
2月10日,朱某以该车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市消协投诉,要求退车还款。经市消协负责人多次苦口婆心地做调解工作,最终达成退款3.42万元(除去拖车费等)的协议,使纠纷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
几年来,为加强市场监管工作,市工商局着力推进改革,将市场巡查改为市场主体抽查。2016年11月,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下发后,市工商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积极推动双随机监管机制落地生根,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一是明确抽检事项清单,制定了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直销行为、合同行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农资质量监管,旅游市场监管,广告经营资质,商标使用及专用权保护,企业公示信息、个体工商户年报、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等17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积极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二是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在内,将全系统80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执法人员名录库。三是出台随机抽检工作细则。按照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要求,在“两库”随机确定的基础上,实现抽检对象及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近3年来,抽查市场主体4674户。
改市场主体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积极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将原来的市场主体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使市场主体年报率显著提高。原来年检率每年为90%左右,实施年报制度以来,2014年年报率为94.99%;2015年年报率为95.12%,居全省前列;2016年年报目前正在顺利进行中。
建立企业信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使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成为社会约束失信企业的“天网”,政府惩治不法的“法网”,企业诚信建设的“金网”。
突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47台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196户次。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集中开展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电信企业、殡葬等行业中存在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垄断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服,就要“服务好”
对市工商局而言,“服务”至少包括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为广大消费者搞好服务,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放心消费、无忧消费”。二是竭诚为全市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良好服务,保障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助推金昌市非公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衣食住行,民生之本,缺一不可。2016年2月26日,消费者张某在市区商家购买了一辆价值2550元的电动车,电池保质期1年,商家承诺1年内免费更换电池。而当年8月份,该车就出现了电瓶足额充电后续行时间不断减短,到今年3月15日基本无法充电的情况。张某多次找商家反映,希望能免费更换原装电池,而商家以电池已过保质期为由拒绝。4月4日,张某向市消协投诉。
4月5日,市消协受理投诉后,即组织双方对投诉事项进行核实,确认电池已报废。商家认为,是由于张某过度使用电池造成报废的。但是,张某对2550元的电动车仅使用1年电池就报废的事实,难以接受。双方争议的焦点在电瓶质量上,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应承担张某过度使用电池的举证责任,但商家又无法提供证据。据此,市消协认为,电池报废是由于商品质量存在瑕疵造成的。商家一时难以认可,在市消协的耐心宣讲下,双方达成协议,商家为张某免费更换价值750元的原装电池一套(其中消费者承担350元)。张某对此结果十分满意,对市消协感激不尽。
为了给全市非公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良好服务,市工商局不断加大指导、协调、扶持、服务力度,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加强了全市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发展非公经济的职责及任务。分解落实了全市非公经济发展目标任务,进一步完善了非公经济联席会议和领导干部联系帮扶非公企业制度。严格按照《金昌市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税易贷”和“助保贷”业务,切实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持;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工作,从加强担保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并在指导企业时开展了进企送政策、送服务等贴近民心的活动,充分调动了广大中小企业的工作积极性。按照“非禁即入”原则,认真开展非公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全面加强对非公经济的服务、协调和管理。大力实施“思想解放工程”,积极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入企到户,进一步提高了政策知晓率。继续加大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综合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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