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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针对单身女性案件多发 检方提醒:深夜外出莫独行 提高警惕保安全

兰州日报 2016-07-28 11:58 大字

7月25日,城关区检察院发布夏季多发案件提醒。据了解,随着夏季来临,性侵案件、猥亵案件、抢劫案件进入高发期。据统计,城关区检察院仅6-7月就办理抢劫案件25件40人,强奸、猥亵类案件7件10人,且犯罪对象往往针对深夜独自行走的女性。

案例一单身女孩赴约入“虎穴”

牛某是城关区某酒吧的保安,7月1日夜间巡逻过程中主动搭讪在酒吧喝酒的女孩刘某。凌晨下班后,牛某又主动邀约刘某转战他处继续喝酒,刘某赴约。后刘某喝醉被牛某带至一招待所开房,在刘某醉酒无力反抗的情况下,牛某先后两次对刘某实行性侵。根据被害人刘某陈述,其间她趁牛某睡熟之际,给朋友聂某打电话求救,聂某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牛某。

案例二女孩深夜回家被尾随遭侵害

马某是外地来兰人员,感觉工作压力大,就想喝点酒发泄一下。7月1日凌晨3时许,马某骑电动车行至某桥洞下,偶遇此案被害人张某。马某与张某攀谈几句后见张某欲走,便尾随其至城关望垣坪附近,对张某进行侵犯,导致张某身体多处受伤,在张某强烈反抗后,犯罪嫌疑人马某逃离现场。后被害人张某报警,犯罪嫌疑人马某被警方抓获。

案例三犯罪团伙作案女子凌晨独行遭抢

6月28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韩某、梁某三人预谋后窜至城关区五泉广场天桥西侧,抢劫受害人王某现金160余元及OPPO手机一部。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将受害人王某殴打后挟持至城关区皋兰路某宾馆房间内,进一步威胁、殴打受害人索要钱物。7月2日凌晨3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杨某、韩某、梁某三人再次预谋后窜至城关区金昌北路,采取扼颈、殴打的方式抢劫受害人田某手机一部及现金300元。破案后追回赃款100元,已发还被害人。

检察官提醒:

夏季是性侵害、抢劫等案件的高发期,检察官在此提醒市民特别是女性市民加强防范意识,尽可能做到:一、适度进行户外活动,贵重物品不要轻易暴露人前。二、夜间走路最好结伴而行,尽可能避开人员稀少、灯光昏暗的小巷、岔路等地方。尽量不要在过于偏僻的地方行走,不要走不熟悉、行人罕至的偏街僻巷和环境复杂、正在拆迁或建筑施工的地区。三、不轻易跟陌生人搭讪,更不要与陌生人饮酒。要注意提防陌生男性,不要随便接受陌生人的邀请或搭陌生人的车。在路上行走,要时时刻刻密切注意周围的情况,防止有人尾随盯梢。在进入居民楼前要注意有无他人尾随、跟踪,开门前注意观察周围环境,不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四、一旦遭遇抢劫、强奸又暂时无人救援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和清醒,并采取积极的自卫措施,设法报警或者求救,要想尽办法使自己受到的伤害降到最低。要注意记住犯罪分子主要特征以便警方查缉,一旦脱离险境立即报警。一些性侵受害者觉得不光彩,大多不愿报案,这给案件侦破增加了难度。国家司法机关对于迫害妇女的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受害女性隐私有保护、保密义务,受到类似侵害的女性市民应当及时报警,为警方破案提供有力线索,以便司法机关及时查实案情,严惩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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