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章丘在行动 常治长效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济南日报 2021-12-24 11:30 大字

区委政法委、区扫黑办督导检查重点行业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曹江浩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庭审现场查封的涉案金条涉黑恶执行款集中发放。重点案件会商。抓捕犯罪嫌疑人。查封的涉案车辆

荡涤黑恶,唯有利剑高悬;铁拳出击,才能保民平安。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章丘区委、区政府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不动摇,做到专班力量不减、打处力度不减、财力保障不减、氛围营造不减,以坚如磐石的决心,以决战决胜之志和雷霆万钧之势,持续保持对黑恶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展现了党和政府向黑恶势力“开刀”的勇气和决心,彰显了法治权威,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同时,有效震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净化了社会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加快建设济东强区提供坚强保障。

正如章丘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红军强调的那样,“扫黑除恶绝不是一劳永逸,要有与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要高擎正义之剑,全面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措施,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持续发力,源头治理,做到除恶务尽、常治长效,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保驾护航,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战果令人振奋,战绩凝聚汗水。截至目前,全区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恶势力团伙1个,抓获涉案人员400余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8920万元。依法依纪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4案6人……一场场扫黑除恶攻坚硬仗的成功拿下,一批批涉黑涉恶分子被绳之以法,让辖区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扫黑除恶扫出了朗朗乾坤,扫出了清风正气。如今的章丘区正一鼓作气、乘胜出击,秉持“战果为王”的工作理念,全警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章丘区委政法委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区法院刑庭荣获“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称号;区公安分局荣获“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

精准亮剑 常治长效创新构建“1+4”长效机制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

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章丘区充分发挥区扫黑办牵头抓总作用,着眼“1+ 4”长效机制建设,凝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强大合力。

夯实“一个统领”。区扫黑办牵头,研究制定全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健全落实依法惩处、行业领域依法监管、重点疑难案件联合会商、优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等机制,组织开展除村霸、除行霸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与环境安全违法犯罪,为常态化斗争开展指明方向。

建立“4大配套机制”。在线索摸排方面,建立“三个三”工作机制,区级领导及街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度必须深入三处建筑工地、三处厂矿企业、三处人员密集场所深入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以上率下,发挥表率作用;在线索核查方面,建立“五长”签字制度,即公安机关对重点线索的核查,分别由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长、法制大队长、分管副局长、局长层层把关签字,保障线索核查质量;对于重点疑难案件,由区扫黑办牵头建立部门联合会商机制,统一办案思想,明晰核查方向,消除制约因素,破解工作瓶颈,推进线索核查高质高效、查深查透;建立专班保障机制,区专班7名专职工作人员全部保留;区财政每年专门列支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区扫黑办与区融媒体中心达成常态化宣传合作协议,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区法院坚决严审重判 铲除滋生土壤

区法院已审结2件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4件涉恶势力集团案件,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骨干成员、恶势力集团头目,依法应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且上诉案件均维持原判,在上级法院的大力指导下,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在已审结黑恶案件中,共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5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29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罪犯2人。

坚持重拳出击,执行黑财清底。区法院已审结的黑恶案件中,共判处财产刑罚金2822万元,判令追缴、没收犯罪分子的全部违法所得,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对黑恶案件财产刑的判处坚持从严从重原则。对进入执行程序的“二黑三恶”案件的查控资产处置率达到100%,通过“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滋生温床。

区检察院

强化法律监督 严把案件质量

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成立专业团队,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49案96人,其中批准逮捕9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件142人,审查后对符合黑恶势力案件的提起公诉7件95人,其中由省检察院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刘惠明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以及侯晓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曹江浩等25人、任冬伟等16人、张帅等8人、杨少朋等6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均得到有罪判决,无改变定性案件。积极堵漏建制,强化法治教育,注重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作用,坚持“一案一建议”,将打击犯罪与堵漏建制相结合,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前打后生”,向有关职能单位发出22条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收到落实整改措施的回复。

区公安分局

突出重点领域 重拳高压严打

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始终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坚决的斗争姿态,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强化源头挤压排查,狠抓重点专项打击,注重行业系统整治,专项斗争持续扎实深入开展。坚持把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理念贯穿斗争始终,强化源头挤压排查,狠抓重点专项打击,注重行业系统整治,统筹斗争各条战线协调推进,形成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迈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今年以来,新逮捕涉黑恶犯罪嫌

疑人19人,移送起诉恶势力犯罪集团3个,破获涉网黑恶案件1起、抓获嫌疑人1人,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恶资产100余万元。在全市公安机关2021年度上半年综合考评中,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成绩排名全市各分县局第二名。

区司法局

坚持纵横交织 营造舆论氛围

今年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迅速部署,全面发动,围绕主责主业,多维度开展行动,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扫黑除恶“法治力量”。

横向上,大力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教工作。将扫黑除恶宣传与“七五普法”“八五普法”相结合,抓好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娱乐场所、车站广场等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宣传发动的“无缝隙”“全覆盖”。

纵向上,抓牢辖区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围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职责,不断推进特殊人群教育管理建章立制工作,抓好管理对象的摸排走访,及时组织开展对辖区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涉黑涉恶人员进行排查,做好重点教育管理,扎牢安全底线,从源头上防止重点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

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自2017年5月以来,以被告人曹江浩为首,被告人黄际发、焦念秋、胡鑫涛、田冰、袁余涵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先后与被告人于建军、于锦权、栗士林、魏冬冬、周庆远、孙波、孙润发、范旭、高兆恒、王子剑、张忠勋、鲁鹏、李云雷、张寿长、张志鸿、张辉、韩智强、邢超、韩锦华等恶势力集团其他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在章丘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犯罪集团在章丘区多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肆意认定违约、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为向借款人讨要“高利贷”“保证金”“违约金”等虚假债务,该犯罪集团成员对借款人采取油漆喷字、张贴寻人启事、摆放花圈、非法拘禁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33起,实施犯罪集团外的违法犯罪活动3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章丘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5月10日受理该案,并于同年6月6日、6月27日召开了庭前会议。2019年7月1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2019年12月25日,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宣判。

区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曹江浩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八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宣判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济南中院提出上诉。2020年8月17日,济南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曹江浩等2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覆灭,铲除了社会毒瘤,打击了本辖区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党委政府除恶务尽的坚强决心,保障了辖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文/图本报记者杨晨通讯员孟青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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