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偿补课行为“零容忍”!济南通报16起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济南日报 2018-06-29 12:26 大字

本报6月28日讯(记者 沙文婧)今年以来,市、县区教育(体育)局联合公安、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实的44起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为进一步教育广大在职中小学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持续推动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济南市今天通报了16起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1.山东省实验中学教师辛同民,2016年至2017年下半年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并为益友培训学校编写辅导材料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辛同民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对山东省实验中学党委书记、校长韩相河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2018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责令山东省实验中学党委向市教育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2.济南第二中学教师张晨生,中共党员,2017年6月至7月为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修改辅导材料和编写试卷获取报酬。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晨生党内警告处分,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济南第二中学党委书记曹旭光和党委副书记、校长邢文明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济南第二中学党委向市教育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3.济阳县第一中学教师牛洪芹,2017年5月至10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牛洪芹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按规定扣减其绩效工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注册。济阳县第一中学党总支向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学校2018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4.济阳县太平街道西三教幼儿园园长王冰心,2017年暑假期间在其工作单位私自开办辅导班,从事有偿补课。经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冰心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注册,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5.济阳县太平街道西三教幼儿园教师王建平,2017年暑假期间在其工作单位私自开办辅导班,从事有偿补课。经济阳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王建平行政警告处分,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暂缓教师资格注册,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将违规所得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6.章丘区章丘中学教师彭秀娟,2017年8月在章丘区顶点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章丘区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彭秀娟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参与评优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对章丘中学在全区通报批评。

7.章丘区垛庄中学教师陈燕,2017年10月在章丘区英才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章丘区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陈燕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参与评优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对垛庄中学在全区通报批评。

8.章丘区第五中学教师李娟,2017年7月在章丘区智圣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章丘区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李娟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一年内参与评优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章丘区第五中学在全区通报批评。

9.市中区育才中学教师邵帅,2018年2月至5月在市中区万紫巷西街个人私自举办的培训班从事有偿补课。经市中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邵帅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扣减全年绩效工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和三年内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育才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张涛进行批评教育,2018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取消育才中学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该培训班依法取缔。

10.市中区育才中学教师任娟,2018年2月介绍本校教师邵帅到市中区万紫巷西街个人私自举办的培训班从事有偿补课。经市中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任娟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1.平阴县第二中学教师葛涛,2017年5至6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平阴县教育体育局研究决定,给予葛涛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平阴县第二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李怀勇在全县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12.天桥区博文中学教师陈福文,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在卓星教育等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天桥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陈福文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博文中学在全区通报批评。

13.南部山区管委会历城第一中学教师何建,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2016年暑假和寒假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研究决定,给予何建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以及职称晋升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责令历城第一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金巍向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14.济南第九中学教师苏有峰,2016年11月至12月在卓星教育培训机构从事有偿补课。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对苏有峰在全市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对济南第九中学党委书记邵晋波和党委副书记、校长宋金波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两人向市教育局党委写出书面检查。

15.历下区济南商贸学校教师郭长勇,中共党员,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在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等违规活动。经历下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长勇党内警告处分,经历下区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暂缓教师资格注册,取消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16.槐荫区槐荫中学非在编教师杨剑,2018年寒假期间在双赢教育培训学校从事有偿补课。经槐荫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对杨剑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在槐荫中学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出检讨,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如再次出现违规行为,学校将依规解除聘用合同。槐荫中学党支部书记刁凤岭、校长高斌2018年度职级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

对上述有偿补课问题涉及的民办培训机构的有关违规办学行为,分别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

历下区教育局对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在全区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招生,取消其2018年度民办教育评先评优资格;高新区教育局责令济南市益友培训学校停止擅自办学行为。

历下区教育局对卓星教育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责令整改。

章丘区教育体育局责令顶点培训机构、英才培训机构、智圣培训机构停办整顿。

槐荫区教育局对双赢教育培训学校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改正违规办学行为,取消其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通报指出,以上通报问题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损害了教育系统和教师形象,违背了教育公平原则,背离了教育宗旨使命,必须予以纠正和制止。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强化工作措施,紧盯暑期节点,加大巡查和暗访力度,坚决打击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广大教师要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争做“四有”好教师的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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