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安“零容忍”依法严打办理涉疫情案件29起妨害疫情防控,一个也不放过!

济南日报 2020-02-06 11:06 大字

本报2月5日讯(记者陈彦杰通讯员张航鹰)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济南上下齐心协力,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1月31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对12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可仍有极个别的不法者酒后壮胆或抱有侥幸心理,公然妨害疫情防控工作。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涉疫情案件29起,其中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21起,治安拘留12人,罚款8人,教育训诫37人。对于涉妨害疫情防控的案例,违法行为人均已受到处罚。

谎报疫情警情,拘留!

2月3日凌晨1时许,槐荫公安分局兴福派出所接110指令:30分钟之前,有人拨打120电话,称自己是从武汉旅游回来的市民,现在头痛,身体乏力,没法走路。120急救车一直联系不到报警人,求助警方协助。兴福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进行排查,几经周折,最终在经十路辅路发现拨打120电话男子并将其控制后,立即联系120救护人员对其身体进行检疫检测,未见任何异常。经查,该男子(58岁)对自己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是因为在家闲来无聊,想拿120开开心。2月3日下午,该男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槐荫公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无独有偶,1月31日20时40分许,王某忠(男,48岁)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自己到过武汉并有发烧症状,要求公安机关将其送往医院。商河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指派警力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经调查走访核实发现,当晚该男子在家中饮酒后,虚构其去过武汉的事实,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商河县公安局予以王某忠行政拘留处罚。

打骂检疫人员,拘留!

2月2日19时许,济阳公安分局崔寨派出所接到报警,在崔寨街道褚家村疫情防控检疫点,有人妨害疫情检疫工作开展。民警经调查走访核实,违法行为人张某某酒后不戴口罩,走到检疫点时,拒绝配合检疫人员登记检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在工作人员报警后,张某某又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恶意投诉疫情检疫工作人员对其实施殴打。民警将张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后,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2月3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济阳公安分局对张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治安处罚。

1月31日16时许,尹某某(男,50岁)驾车返回平阴县榆山街道中桥口村,行至疫情检查点,等待工作人员放行时,尹某某以放行慢为由辱骂工作人员。尹某某被放行后回到家中,随即返回至检查点,再次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经调查,尹某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成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平阴县公安局依法对尹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另据了解,为确保抗击疫情成效,市公安局党委启动战时维权机制,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辱警、袭警及阻碍、妨害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抗疫一线民警辅警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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