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化纷争3天拿到11万元赔偿款商河县法院发挥人民调解员作用快速解决一起赔偿案

济南日报 2019-07-12 11:32 大字

父母离异、父亲长年在外打工,12岁的小强(化名)与80岁的爷爷相依为命,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在与同伴玩耍中,小强被正在倒车的挖掘机压伤左脚,致使脚趾变形,多处受伤,致害人给付了3万元医疗费后拒不露面。一筹莫展之际,商河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只用了3天时间就快速解决了这起赔偿案。

肇事司机不露面贫困家庭雪上加霜

小强和同伴在小区内的道路上玩耍,小区北侧一辆大型挖掘机正在平整绿化带内的土地。在两人追逐打闹时,小强冲向正在倒车的挖掘机。司机刘波(化名)见状惊慌停车却为时已晚,重重的轮胎轧向小强因惯性向前伸出的左脚。

刘波抱起疼痛难忍的小强并急忙拨打120救护车,随后小强住进了商河县人民医院,经诊断为左脚压伤、脚趾多处损伤、左脚变形,需交押金3万元。为救治小强,刘波先行垫付了3万元押金。听到小强受伤的消息后,小强的亲生父母先后从外地赶回看望,并打电话对刘波厉声斥责。也许受小强父母影响,刘波再没有露面,也没有再支付小强的后续治疗费用,对打来的电话一概拒绝接听。无奈,小强父母和爷爷只得负担了小强剩余的全部医疗费3.5万元。

事实上,小强父母离婚后日子并不好过,支付的医疗费大部分是向朋友借的。小强出院后还要花很多钱让其恢复到正常状态,刘波电话打不通、人又找不到,这如何是好?

诉前调解燃希望人民调解员巧用人脉

正在愁闷之际,小强父亲想起之前在电视上看到“平安商河”栏目有一档诉前调解的案子,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成功了。调解成功,不缴诉讼费用就能得到赔偿,如果调解不成再立案。何不去试试呢?

小强父母带着小强的所有就医材料来到商河县法院立案庭诉前调解中心。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法官助理将材料转给人民调解员侯丙玉、庞林静、李立荣。他们是商河县法院从人民陪审员中聘任的特约人民调解员,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调解经验。

侯丙玉接手案件后,也一直无法与刘波直接取得联系。这位地道的“商河通”社会沟通能力强,为准确掌握刘波的心理状态及经济承担能力,侯丙玉给刘波所在村的支部书记打去电话,希望他能帮着劝说刘波接受调解。

村支部书记回复说可以和刘波一起到法院接受调解。“本着诚心解决问题的态度垫付了住院押金,也想过支付小强全部的医疗费用,后期费用可以协商解决。但小强父母的态度让他心凉透了,担心他们会‘狮子大张口\’无法承受,索性‘破罐子破摔\’,药费不拿、电话不接。”经村支部书记做工作后,刘波表示愿意来调解。“看对方的态度,行就接受,不行法院怎么判就怎么听。”说理说法又说情双方服气达成一致

小强父母要求刘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交通费等共计16万元。面对这一巨额赔偿,刘波有些不知所措。观察细致的侯丙玉看出刘波的思想波动,为稳定刘波的情绪,示意小强父母到室外等候,他单独为刘波做工作。

侯丙玉一边耐心地解释各类费用的产生原因,一边拿出几份同类案件的判决书、调解书。刘波虽然内心接受,但又面露难色。“我去年刚买了挖掘机,孩子在读书,还要还房贷,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啊!”

侯丙玉再次把小强父母请到调解室,把刘波的情况向对方说明,希望能在赔偿要求上让步。并同时告知,如果调解不成就得进入案件受理程序。由于小强的伤残情况要作鉴定,将面临着可能3至6个月的审理过程。依法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执行不能,还要进入执行程序,将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只要认为对方不是故意推拖,最好拿出诚意给一个让对方能认可的数额,达成协议,一次性解决为好!”最终,小强父母被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劝导打动,决定回去商量后再来调解。

第四天上午9点,双方再次来到调解室并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波一次性给付小强人身损害赔偿款11万元,别无牵扯。中午12点,当刘波和村支部书记将11万元现金交到调解室的那一刻,小强父母感动地握着调解员的手说:“没想到,只用了3天就把赔偿款解决了。感谢法院,感谢你们!” (本报记者 王晓菲 通讯员 陈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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