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区禁止私搭乱建的通知

齐鲁晚报 2019-07-11 05:14 大字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小区管理,给广大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小区私搭乱建现象通知如下:

一、小区内严禁私搭露台、私圈院墙等违法建设行为。该违法行为占用了公共空间,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影响我县城市整体形象。同时,私搭乱建行为也将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为解决我县城区居民居住生活问题,针对老小区有产权未封闭的阳台,在保证小区整体协调一致前提下,可由业主自行封闭。产权仍按照原设计进行登记。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已搭建、正在进行的私搭乱建等违法建设于2019年7月19日前自行拆除。凡到期拒不拆除的,将依法移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法建设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小区开发企业及物业做好小区私搭乱建监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5日

商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商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