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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新增2处禁停路段 4月1日起执行,违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枣庄晚报 2017-03-30 10:21 大字
黄庄东路自龙头西路至东湖明珠路段禁停。振兴路自大众路至人民路路段禁停。龙头西路自西沙河桥西至衡山路路段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晚报讯 (记者 苏羽)28日,记者从市中区交警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通畅,该区新增2处禁停路段,4月1日起开始执行。

新增禁停道路路段为:黄庄东路自龙头西路至东湖明珠路段;振兴路自大众路至人民路路段;龙头西路自西沙河桥西至衡山路路段施划部分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应按照施划的临时停车泊位顺向有序停放。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机动车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的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制图:房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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