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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排水沟惹恼俩农户法官调解化解矛盾

山东商报 2016-07-13 10:41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茜通讯员郭玲)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有些人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破坏相邻关系导致关系僵化。近日,商河县郑路法庭就诉前调解一起因在蔬菜大棚后开挖排水沟而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从而及时排除了妨碍,化解了矛盾纠纷。“你好,王庭长吗?我是郑路张庙村的李某。我与魏某是地邻,他在我大棚后开挖一条排水沟。现雨季即将来临,如大水浸灌,我的大棚墙体将会坍塌,这可咋办啊!我们村委会调解了几次也调解不了,你们能过来帮帮忙吗?”正在法庭阅卷的王心舸庭长接到电话后,赶紧给张庙村的村支书打电话,问明基本情况,并相约一同赶往现场查看。

经勘验,李某的大棚与魏某的承包地是南北邻居,魏某在李某大棚后挖了一条排水沟,离大棚一米远,一米多深。据李某介绍说,“我的大棚已建多年,魏某在我的大棚后边挖的这条水沟,不但对我的大棚造成了安全隐患,我甚至正常行走的道路都无法进行。”

为弄清真相,也让当事人说明自己的理由,村支书打电话叫来了魏某。魏某解释说:“五年前,李某改建大棚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向后挪了半米,我这是在我的承包地里挖沟,李某无权干涉。”

明白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王庭长耐心做起了魏某的思想工作,“你将水沟挖在了李某的承包土地内,已构成侵权。即使是挖在你所承包的土地内,因距李某的大棚较近,一旦暴雨来临,李某大棚的坯墙就可能因浸泡而坍塌。你也有义务消除因水沟带来的安全隐患。再说,如果损害发生,你不但要赔偿李某维修大棚的费用,而且还要赔偿大棚内蔬菜的损失!那样,你不就亏大了吗?”经王庭长这么一说,魏某自感惭愧,李某也对以前错误做法向魏某表达歉意,双方同意现场调解。

经双方进一步协商,魏某同意于三日内将排水沟回填四十厘米,并且给水沟配置护坡。既保证李某行走方便及雨季排水通畅,又消除了李某大棚的安全隐患。事后,李某感激地说:“这事多亏了王庭长。原来魏某是谁说也不听,还是法庭说话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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