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征意见,省城去年某离婚案裁定已先行 济南曾全省首发“家暴禁止令”
济南市首个反家庭暴力工作站成立在历下区点击查看原图反家庭暴力工作站的谈话室中布置温馨点击查看原图商报济南消息1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反家庭暴力工作,再次成为舆论热点。本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济南市在去年曾发布过一例“家暴禁止令”,这也是山东省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生效后发布的首例“家暴禁止令”。
受制于“清官不管家务事”和“家丑不可外扬”等诸多观念的影响,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一向很难得到相应的惩治。而这次“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是在全国20多个省区市已经有反对家庭暴力的法规、条例及决定的基础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之中。这部法律获通过后,将成为中国首部防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法律。
征求意见稿中,受害人可向法院申请家暴“禁止令”。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赡养、抚养、收养、继承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包括: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再次加害;责令加害人迁出受害人住所;禁止加害人接近受害人;禁止加害人对受害人住所及其他共同所有的不动产进行处分。
此前,从2013年1月1日起,按照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法院可以裁定责令婚姻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这是我国法律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家暴禁止令)的首次明确“发声”。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3年7月,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在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颁发了一条“禁止令”,这也是“新民诉法”生效以来山东省第一例。
代理这起案件的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女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要求禁止男方对她实施殴打、威胁。法院认定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被告方禁止殴打、威胁原告方,如若违反,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该“家暴禁止令”下发后,女方再也没有遭受来自男方的威胁或者殴打;两人最终办理了离婚手续。
记者调查
家暴报警,多数只为吓唬对方
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已经建立了针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机构,公安机关也成立了家暴报警点。但是很多遭受家庭暴力后找到维权机构寻求帮助的受害者,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倾诉的出口,“倾诉完了,继续忍受”。
找律师只为倾诉“家丑”
2013年5月15日,济南市历下区妇联牵头,以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为依托,建起了全市第一家反家庭暴力工作站。
在律师事务所内,有一间单独的谈话室,玻璃门上写着“反家暴工作站”的字样。谈话室内布置温馨,桌上黄色的向日葵水果盘中放着糖果,柜子里码着一排整齐的咖啡杯。
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卉告诉记者,反家暴工作站中的7名律师、1名婚姻家庭咨询师、1名心理咨询师都是女性。
“大多数来这里的,只是为了找一个倾诉的出口。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非亲非故,也不是邻居,‘家丑\’可以跟我们说一说。”李卉告诉记者,“倾诉完了,还是继续忍受。”
“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我们还是建议报警,或者寻求居委会、妇联、反家暴工作站的帮助,如若以后要通过诉讼离婚,这些都可以作为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之一。”乔慧芝建议遭受家暴,一定要喊出来,“相比面子,身体更重要。在遭受到家庭暴力后,一定不能软弱,一定要态度强硬地表明态度。”
民警到场又不让管了
多年前,济南各派出所成立过“家暴报警点”,甸柳新村派出所副所长张力告诉记者,“报警点2002年之前就有,基本上每个派出所都有,现在已经没太有这个叫法了。”
“平时家庭纠纷报警的也有不少,但是很严重的,能构成家庭暴力的也不多。”张力坦言,“两口子吵架,有的时候在气头上推一下,搡一下,一方气不过就报了警,可是这样的情况算不算家庭暴力,我们也不好界定。”
张力告诉记者,“我们是有警必出,只要一报警我们就得去现场。但是我们去了,只能是平息一下双方吵架的态势,劝一劝,让他们有话好好说。但是,涉及具体的纠纷,我们也不好置喙,不好多说什么。”
商河县许商派出所的民警告诉记者,派出所一年接警两三千起,涉及家庭纠纷,家庭暴力的只有十多起,“基本上都是内部调解。”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有的报警就是为了吓唬一下对方,并没有真的想让警方进行处理。还有很多时候,报了警,民警到场之后又不让民警管了。”
部门说法
家暴鉴定遇冷并非家庭暴力少
位于山东省警官总医院的影像楼上,有一处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一般遭受家庭暴力的,到我们工作站来寻求帮助,我们都建议她们先去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做个鉴定,作为一种留存的证据资料。”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是济南市妇联与警官总医院在2005年9月联合成立的鉴定机构,主要针对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致伤、精神摧残、虐待行为等造成的伤情进行技术鉴定和诊断治疗,为受侵害者提供法律鉴定书,为行政、司法机关调处家庭暴力致伤事件提供依据。
鉴定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中心成立多年,但是社会知晓率仍然很低,前来做伤情鉴定的人数也不多,“每年人数大约在60人左右,最多的时候也不超过百人。这个数字少,不是说家庭暴力减少了,而是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女性还很少。”本版文/图记者郑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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