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山东提高农村低保补助:, 不低于1400元

烟台日报 2011-06-17 18:54 大字

新华社济南6月16日电日前,山东省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400元,比2010年提高了200元。

根据新的补助标准,山东省财政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5个市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2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个市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对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个市的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8元。荣成市、商河县、高青县等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的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从22元至66.5元不等。

对于超出省定最低保障标准的部分补助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各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过“一卡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确保按时足额到位。据了解,山东省自2007年开始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年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2008年不低于900元,2009年不低于1000元,2010年不低于1200元。

新闻推荐

温暖外来务工人员回家路, 烟台市启动春运平安返乡活动

本报讯(YMG实习记者钟嘉琳通讯员包自欢宋煜摄影报道)为切实帮助广大农民工朋友解决春运期间购票难、出行难等实际问题,打造和谐平安春运,由市...

商河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商河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