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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走出监狱大门 又去偷和抢

鲁北晚报 2011-04-20 17:49 大字

□本报记者 王希彤 

通讯员  修娟  何玫莉   

铁窗劳教,其目的就是让给犯罪分子一改过自新的机会。然而,赵建勇三人,刑满出狱后不但没能自新,反而再次以身试法。

出狱后走老路 

“单骑”抢包

32岁的济南市商河县人建勇(化名),于2009年6月25日因涉嫌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今年1月25日被减刑释放。不曾想建勇刑满释放后,他又打起抢夺的主意。

2月24日,下午5点左右,建勇驾车在市区黄河三路渤海五路路口南侧,迅速将抢夺目标锁定在了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李女士。于是建勇驾车跟随,并伺机将李女士放于车前筐内的皮包抢走。据李女士介绍,被抢包内有现金600元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一宗。随后,建勇又驾车在市区黄河四路渤海五路路口南侧,跟随、靠近齐女士,将齐女士放于车前筐内的女士手提包抢走。齐女士被抢100余元现金、诺基亚手机等。

2月25日傍晚,犯罪嫌疑人建勇再次于市区黄河二路渤海十三路路口、黄河一路渤海五路路口、黄河四路渤海八路路口分别抢走三位女士车筐内的皮包,抢得现金近一千余元及手机、购物卡等。至3月2日建勇被抓,其已经实施抢夺十二次,抢夺价值一万余元。

“狱友”合作 

盗、售一条龙

滨城区40岁的常中(化名),1990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被减刑释放。淄博市38岁的建军(化名),1997年1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后被假释。服刑期间,两人相识并成为“狱友”。

出狱后的他们大概又忘记了牢狱之苦,又动了行窃之心。2月25日凌晨,常中、建军流窜到姜家小区将王某停放在外的电动车盗走,并在次日的大集上销赃。3月24日晚11时,两人在黄河六路渤海五路拖修厂内盗窃煤炭约150斤、废铁一袋约84斤。另外,3月25日凌晨,两人窜至黄河六路渤海二路兽医站内盗窃带鱼、梭鱼、牛肉等物品一宗。

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于4月11日依法对上述两案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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