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工作落实我市严阵以待迎接计生“年终大考”
本报讯(通讯员 李辉) 年终考核是检验各级工作实绩、政绩的有效措施。时值一年一度各级考核时期,我市以扎实的工作时刻准备各级检阅。今年,我市计划生育工作按照上级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首要任务,坚持“三个不动摇”,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重点开展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村民自治、集中查体和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群众生育观念得到改善。以《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为契机,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柳琴剧团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四百工程”活动。截至目前,计划生育一台戏已演出100余场。举办了纪念5·29协会宣传暨《公开信》发表30周年宣传活动,共设立了30个展板及咨询义诊服务台,接待群众17万人次,发放避孕药具6000余盒,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完善村规民约,计生工作重心不断下移。为使村级切实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我市结合各村实际认真修订《章程》、《合同》。同时,把《章程》修订的过程,作为群众受教育的过程。目前,全市1251个村居均完成了《章程》、《合同》的修订,签订《合同》33.4万份,签订率达到99.8%以上。全市1251个村居均成立了计生协会、红白理事会,引导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树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的新风尚,摒弃陈规陋习等行为。
强化政策推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为增强群众履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在认真落实法定奖励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普惠性政策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有机统一。今年,共对独生子女奖励、奖励扶助、双女独女、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等计生家庭兑现奖励资金1495.8万元,53282户计划生育家庭受益。对4321名独生子女中考、21名退伍军人转业安置时,落实加5分政策。从今年开始,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双女及一女家庭,由市镇两级财政出资办理;对参加“新农保”的计生家庭,于年底经市人口计生局审核后,由市财政统一补贴。
严格依法行政,执法环境不断提升。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查处力度,联合市法院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进行强制执行。1-10月份,建立征收卷宗1736卷,征收社会抚养费2933.3多万元;建立行政处罚卷宗185卷;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9例,执行社会抚养费91.1万元。对参加2010年度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选拔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18名因本人违法生育或对村居计生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考生取消了考试资格。充分发挥“两非”案件查办工作组的作用,联合开展“两非”清理清查活动,处理处罚相关公职人员12名,其中逮捕2人,刑事拘留1人,没收B超机6台,行政罚款28.07万元。
加强查体服务,管理和服务秩序得到规范。通过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期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等工作,不断巩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今年为1.2万名申请登记结婚的人员提供免费、优质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共检出各类疾病1061例,并及时指导治疗,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降低。认真开展查环查孕和“四术”落实工作。截至目前,全年共妇检60.8万人次,落实“四术”17707例。
落实“四级帮建”,基层计生阵地环境得到升级。采取“市级经费补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对一\’帮包、镇级多方扶持、村级自筹资金”的四级帮建方式,对全市50个计生服务阵地薄弱村居进行帮包建设,新建改建办公用房6000余平方米,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投入300余万元,对滨湖、官桥、界河、东沙河、龙阳等镇计生服务站进行新建或升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水平显著提高。投资近40余万元,改建了200平方米的人口计生综合服务大厅,开展一站式服务,全面改善了计生服务工作环境。
同时,城市和流动人口工作也取得了新进展,全市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原则,实行“双重管理、双重考核”制度,将单位男职工及配偶均纳入单位的管理和服务范围。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分层次对市、镇、村三级计生干部进行了针对性培训;通过大力开展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增强了计生干部的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和群众观念,推进了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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