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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汉提着猫头鹰赶集叫卖 民警及时制止,并将猫头鹰放生

滕州日报 2010-10-15 02: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娜) 一老汉在自家鸡圈内发现了一只鸟,他看着稀罕,便捉住这只鸟,带到集市上去卖。令老汉想不到的是,这只看似普通的鸟,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10月9日上午8时许,南沙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南沙河镇农贸市场门口,有一名老人手里拎着一只猫头鹰在寻找买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看见一些赶集人正围着一名老汉,老汉手里拎着一只类似猫头鹰的动物。民警疏散了围观者,把老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老汉告诉民警,这只动物是他在自家鸡圈的栏网上发现的,他以为是只普通的鸟,便抓住它,想到集市上卖点钱。

为了辨别这只动物的真实“身份”,民警请来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进行鉴定,确定该鸟的确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据介绍,猫头鹰是夜行性鸟类,以鼠类、麻雀等小动物为食,是重要的益鸟,对庄稼有益,是国家明令禁止食用和买卖的。

老汉得知自己捉住的这只鸟是猫头鹰,属国家保护动物,自是十分懊悔,他一再强调自己是无心的。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讲解了有关法规。随后,民警和林业站工作人员一起将猫头鹰放回了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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