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奔波守住正义留下温度

济南日报 2019-04-19 11:32 大字

工作中的郜业礼。(刘晓群 摄)

那一天,走出平阴县看守所的大门,县检察院检察官郜业礼的脚步沉重而又急促。

那是2018年5月9日。郜业礼来到看守所,依职权对当日被逮捕的被告人孙某某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因涉嫌行贿罪,孙某某被提起公诉,经法院决定逮捕,羁押于看守所。郜业礼初审发现,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已经收集固定,孙某某如实供述罪行,无前科劣迹,且行贿数额较小。

然而,在与孙某某谈话时,郜业礼敏锐地注意到了问题。孙某某的情绪十分低沉,眼中时而抑制不住地泛有泪花。郜业礼再三追问,了解到孙某某家中有个9岁的女儿。女孩有智力残疾。孙某某说,他已经离异多年,前妻去向不明,孙某某是女儿唯一的抚养人。孙某某被逮捕后,女儿无人照顾,好心的邻居暂时将其收留,这让孙某某十分牵挂。

这件事情扯着郜业礼的心,沉甸甸的。他立刻驱车赶到孙某某家,那时已经傍晚6点多了,孙某某的女儿正在邻居家中趴着做作业。邻居告诉郜业礼,女孩虽然已经9岁了,但是自理能力很差,进进出出都要有人跟着,就怕出危险。短期代管还行,长期如此,他们很难负担。看到女孩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模样,郜业礼这个七尺高的汉子心头一酸,洒下一行热泪。

为了不让女孩无家可归,郜业礼加班加点搜集证据,依法制作立案报告书,呈请分管检察长批准对孙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又跑到县民政局和孙某某女儿的学校进行调查。一开始,郜业礼希望联系孙某某的其他亲人收留女孩,但孙某某父母均已去世多年,其他亲戚也不愿意替其照顾孩子。

最短的时间内,郜业礼和同事们用最快的速度收集了8份扎实详尽的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证实孙某某此前无犯罪记录,无前科劣迹,同监室人员询问笔录、看守所证明证实了孙某某在羁押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较好。经过一系列综合评定,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女儿唯一扶养人,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被告人孙某某无继续羁押必要性。平阴县检察院立即与法院沟通,启动快速办理模式,于2018年5月10日当日立案当日办结,依法建议法院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最终,法院采纳了平阴县检察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于2018年5月10日对孙某某取保候审。平阴县检察院又向县法院提出了缓刑量刑建议,法院的判决采纳了这一建议,当庭判处孙某某缓刑。

29个小时,这是孙某某从被执行逮捕进看守所到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的时间。他经历了对犯罪行为的反思忏悔,对孩子的担忧牵挂,也经历了得知自己能取保候审的惊喜。事后,他来到平阴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握着郜业礼的手说:“谢谢您让我和孩子能够团聚,我今天就去做锦旗!”郜业礼笑着说:“我只是依法办案,锦旗就不用了,只要你今后遵纪守法,我就安心了。”

检察官点评

这起案件入选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并被列入全国检察机关30个典型指导性案例。这意味着,对今后发生的类似案件,此案具有指导示范作用。对此案的经典意义,市检察院进行了点评。

提出缓刑量刑建议获法院支持

对一起可能判处实刑的案件,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全面迅速收集证据,与法院承办人进行深入沟通,对该案件进行说理释法,并且得到法院审委会的支持,法院及时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并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对被告人判处缓刑,体现了执检人办案初衷,拓展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功能。

温度检察保障被告人权益

被告人孙某某父母均已去世,其独自抚养9岁智障女儿,孙某某系女儿的唯一扶养人。若孙某某被羁押或判处实刑,其女儿有可能会流落街头。鉴于孙某某涉案数额不大,受贿人均已免于刑事处罚,对其行贿行为判处实刑,于情于理于法不符。孙某某被变更强制措施后,第二天法院就开庭审理并当庭判处缓刑,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的负面影响,充分彰显了法律对孩子的关爱和保护,为冰冷法条融入人文关怀,彰显司法温情,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的温度,达到双赢、多赢、共赢,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创新监督理念

一般情况下,有羁押必要性或者可能判处实刑,法院才决定对被告人执行逮捕,再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很小。司法实践中,检察院对于法院决定逮捕的案件,很少主动审查。平阴县检察院执检办案人员抛弃固有思维,把“四个自信”“四个意识”融入案件办理,依职权迅速启动,从法院决定执行逮捕到采纳执检人建议,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仅29个小时。准确迅速办理案件,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权益,体现了执检办案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

严格依法办案

办案人员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对该案件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确保程序、实体合法。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符合《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的指导意见》等规范要求,用语准确,说理充分。

检察官的“工匠精神”

这起案子,想“简单办”,再容易不过。法条一卡,材料一交,名字一签,完事。

可是,要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对抗,修复社会关系,寻求法、理、情的最大公约数,其中有太多太多的“办头”。

一位检察官,一年要办理许多起案件。每一件案子,都牵扯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整个家庭、子孙后代。捕与不捕、诉与不诉之间,凝聚着检察官的司法智慧,也绝不缺少他们的付出与心血。

如今,各行各业都在讲“工匠精神”。用专业的职业素养和怜悯之心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坚持党的领导和坚守法治有机统一,牢牢把握社会全面发展的大格局,我想,这应该是就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工匠精神”吧。(本报记者 刘晓群)

新闻推荐

这“半个儿”更胜亲儿

在平阴县榆山街道刘官庄村,说起70岁的李昌水,村里人无一不竖起大拇指:照顾瘫痪在床的妻子33年直至妻子去世,16年前把独居...

平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平阴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