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阴法院,暴风雨前抢收 454亩小麦
今年2月底,平阴法院受理了原告山东申牛牧业有限公司诉平阴县红梅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称2014年6月其承租了平阴县刘官庄村787亩土地,用于青贮饲料种植,2016年6月在经刘官庄村委会同意的基础上,又以每亩850元的价格将454.26亩土地转租给被告红梅种植合作社,并约定 2016年11月20日和 2017年5月1日前各支付50% 的租金,到了约定日期被告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租金,后直接外出躲避债务,无奈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赁费用19万余元。
时下正值小麦收割季节,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要求对被告承包地上的454.26亩即将收获的小麦采取保全措施。因小麦属于时令作物,现又值夏季多雨时期,为保证当事人的利益,平阴法院审查后决定立即对该合作社454亩即将收获的小麦进行查封,并计划在两日内完成收割任务。
6月8日,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首次对小麦进行收割,但因案外人刘某等六人的阻挠,一度使得收割任务无法进行。而两天后即将迎来暴雨,时间就是金钱,为了保障454亩小麦收益最大化,平阴法院当即决定继续对剩余小麦进行强制执行,争分夺秒抢收小麦,并出动警力保障保全措施的顺利实施,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过一天紧张忙碌的收割,400多亩小麦在下雨前成功收割完毕,剩余 16 亩也在第二天全部收割完毕,216685公斤小麦全部颗粒归仓。汪新娟
新闻推荐
为充分发挥省示范幼儿园、市十佳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幼儿园的科学指导,近日,历下区紫苑幼儿园接待了结对帮扶对象——平阴县玫瑰镇孔集幼儿园。本次活动不仅增进了两园之间的友谊,促...
平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平阴县这个家。